轉發關于選派我校優秀本科生2011學年第二學期赴台灣高校交流學習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11-09-30
請按要求于10月9日17點30分之前将要求的材料交到本科教務辦公室,逾期不候。
轉發關于選派我校優秀本科生2011學年第二學期赴台灣高校交流學習的通知
可通過以下鍊接教務處通知;
各有關學院(系):
根據我校與台灣實踐大學等二十所台灣高校合作培養本科生的協議,2011學年第二學期我校拟派出70名本科生分别前往以下合作高校進行交流學習。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項目
序号 | 合作高校 | 交換名額 | 我校拟派出院系 |
1 | 台灣實踐大學 | 5名 | 傳播與設計學院、嶺南學院、旅遊學院、國際商學院、太阳集团1088vip、翻譯學院 |
2 | 台灣世新大學 | 2名 | 資訊管理學院、國際商學院、心理學系、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外國語學院 |
3 | 台灣中興大學 | 5名 | 曆史學系、化學與化學工程學院、法學院、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生命科學學院、海洋學院 |
4 | 台灣政治大學 | 5名 | 曆史學系、哲學系、太阳集团1088vip、國際商學院、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亞太研究院、數學與計算科學學院 |
5 | 台灣中正大學 | 4名 | 化學與化學工程學院、工學院、地球科學系、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地理科學與規劃學院 |
6 | 台灣逢甲大學 | 5名 | 曆史學系、嶺南學院、數學與計算科學學院、化學與化學工程學院、地理科學與規劃學院、博雅學院 |
7 | 台灣師範大學 | 2名 | 地球科學系、外國語學院、中國語言文學系、物理科學與工程技術學院 |
8 | 台灣東海大學 | 5名 | 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哲學系、法學院、嶺南學院、博雅學院、管理學院、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 |
9 | 台灣東吳大學 | 2名 | 心理學系、曆史學系、外國語學院、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 |
10 | 台灣台北大學 | 2名 | 法學院、管理學院、太阳集团1088vip |
11 | 台灣中原大學 | 3名 | 工學院、數學與計算科學學院、化學與化學工程學院、嶺南學院、翻譯學院 |
12 | 台灣科技大學 | 5名 | 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資訊管理學院、軟件學院、管理學院、國際商學院、翻譯學院 |
13 | 台灣成功大學 | 5名 | 中國語言文學系、曆史系、地球科學系、心理學系、海洋學院、生命科學學院、物理科學與工程技術學院 |
14 | 新竹清華大學 | 2名 | 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翻譯學院、太阳集团1088vip、生命科學學院 |
15 | 台灣交通大學 | 1名 | 管理學院、傳播與設計學院、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 |
16 | 台灣暨南國際大學 | 5名 | 中國語言文學系、國際商學院、資訊管理學院、物理科學與工程技術學院、軟件學院、旅遊學院、工學院 |
17 | 台灣輔仁大學 | 8名 | 中國語言文學系、哲學系、生命科學學院、物理科學與工程技術學院、數學與計算機科學學院、嶺南學院、法學院、外國語學院、博雅學院 |
18 | 台灣銘傳大學 | 4名 | 旅遊學院、翻譯學院、法學院、心理學系、傳播與設計學院、資訊管理學院 |
19 | 台灣中山大學 | 4名 | 管理學院、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亞太研究院、中國語言文學系、太阳集团1088vip |
20 | 台灣中央大學 | 1名 | 資訊管理學院、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生命科學學院、地理科學與規劃學院 |
二、選拔程序
1.項目詳情:項目主要面向2009、2010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有意向報名的同學,請登錄中山大學教務處主頁查看具體項目介紹,查詢路徑:“教務處主頁——學籍管理——交換生——新聞通知——港澳台地區本科交換生項目介紹”。每位同學原則上隻允許申請一所高校交流學習,重複申請作棄權處理。
2.截止日期:學生報名截止日期由各相關學院(系)決定;各學院(系)務必在2011年10月11(星期二)前将推薦名單(排好優先順序)及學生的相關報名材料送到教務處合作與交流科,逾期不報者,視為棄權。院(系)推薦名單彙總表下載路徑:“教務處主頁——學籍管理——交換生——表格下載——中山大學赴國(境)外高校交換生推薦彙總表(院系用)”。
3.名單确認:經院系初審推薦、學校終審并确定名單後,教務處統一發文以學校名義向合作高校推薦,經合作高校審批通過後發放錄取通知書。
4.報名地點:各相關學院(系)教務辦公室或其他主管辦公室。
5.報名材料:詳見項目介紹,查詢路徑:“教務處主頁——學籍管理——交換生——新聞通知——港澳台地區本科交換生項目介紹”。
6.聯系電話:020-39332175; 聯系人:平老師,李老師;郵箱地址:jwcjlk@mail.sysu.edu.cn。
7.項目接受“中山大學本科生境外遊學資助項目”申請。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