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籍管理]關于選派本科生于2009學年度第一學期赴山東大學等高校交換學習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各有關學院(系):
      根據中山大學和山東大學、中國政法大學、華東師範大學、吉林大學交換培養本科生的協議,下學期我校将派出30名學生前往山東大學、15名學生前往中國政法大學、20名學生前往華東師範大學、30名學生前往吉林大學進行交流學習。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1、 報名條件:
(1)在校的2007級本科學生;
(2)身心健康、綜合素質高、适應能力強,能夠圓滿完成交流學習任務;
(3)學習成績優秀,無不及格科目,平均成績須達到75分及以上,即學分績點須達到2.5及以上。
 
2、報名材料:
(1)個人申請及學習計劃一份(A4紙1-2頁)
(2)中山大學赴境内高校交換生推薦表一份(請各院系統一填寫http://jwc.sysu.edu.cn/home/view.aspx?id=2665)
(3)中文成績單一份(由所在院系教務工作人員出具)
(4)申請山東大學、華東師範大學和吉林大學的學生需提交同底一寸照片3張,申請中國政法大學的學生需提交同底一寸照片6張)
 
 3、報名截至日期:學生報名截至日期由各院系決定;各院系務必在5月13日(星期三)前将推薦名單(排好優先順序)及學生的相關報名材料交到教務處學籍管理科陳老師處,逾期不報者,将視為棄權。
 
4、報名地點:各相關學院(系)教務辦公室或其他主管辦公室。
 
二、錄取
      各相關學院(系)在學生自願報名的基礎上,推薦品學兼優的學生(可推薦專業詳見附件,每個專業推薦人數不宜超過3人,法學除外),将推薦名單(排好優先順序)在本單位網上公示後報學校教務處,然後由學校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從中擇優推薦,最後由交換學校審批并發放錄取通知書。
 
三、相關費用
1、山東大學、中國政法大學、華東師範大學、吉林大學免收我校交換生的學費,我校所派出交換生應向我校正常交納學費。
 
2、交換生的住宿費交付對方學校,我校可免收學生在交換期間的住宿費,但學生應在離校前到我校财務部門及宿舍管理部門辦理退宿手續;不辦退宿手續者,需向我校正常交納住宿費。
 
3、交換學習期間的往返旅費、生活費等由學生本人自理。
 
教務處咨詢電話:020-39332175 陳老師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