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籍管理]關于選派本科生于2008學年度第二學期赴吉林大學交換學習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關于選派本科生于2008學年度第二學期赴吉林大學交換學習的通知

〔2009〕2号

 
 
各有關學院(系):
根據中山大學和吉林大學交換培養本科生的協議,下學期我校将派出30名學生前往吉林大學進行交流學習。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1、可報名專業:
人文科學學院:漢語言文學、曆史學、考古學、哲學
嶺南學院、國際商學院:經濟學
管理學院:市場營銷、财務管理
法學院:法學
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政治學與行政學、社會學
外國語學院:日語語言文學
數學與計算科學學院: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
理工學院:物理學
工學院:熱能與動力工程
化學與化學工程學院:化學、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自動化、
軟件學院:軟件工程
地理科學與規劃學院:地理信息系統
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環境科學
地球科學系:地質學
傳播與設計學院:新聞學
2、報名條件:
(1)在校的2006、2007級本科學生;
(2)身心健康、綜合素質高、适應能力強,能夠圓滿完成交流學習任務;
(3)學習成績優秀,無不及格科目,平均成績須達到75分及以上,即學分績點須達到2.5及以上。
3、報名材料:
(1)個人申請及學習計劃一份(A4紙1-2頁)
(2)中山大學赴境内高校交換生推薦表一份(請各院系統一填寫http://jwc.sysu.edu.cn/home/view.aspx?id=2665
(3)中文成績單一份(由所在院系教務工作人員出具)
(4)同底一寸照片3張
4、報名截至日期:學生報名截至日期由各院系決定;各院系務必在1月8日(星期四)前将推薦名單(排好優先順序)及學生的相關材料交到教務處學籍管理科陳老師處,逾期不報者,将視為棄權。
5、報名地點:各相關學院(系)教務辦公室或其他主管辦公室。
二、錄取
各相關學院(系)在學生自願報名的基礎上,推薦品學兼優的學生(每個專業推薦人數不宜超過3人),将推薦名單(排好優先順序)在本單位網上公示後報學校教務處,然後由學校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從中擇優推薦,最後由交換學校審批并發放錄取通知書。
三、相關費用
1、吉林大學免收我校交換生的學費,我校所派出交換生應向我校正常交納學費。
2、交換生的住宿費交付對方學校,我校可免收學生在交換期間的住宿費,但學生應在離校前到我校财務部門及宿舍管理部門辦理退宿手續;不辦退宿手續者,需向我校正常交納住宿費。
3、交換學習期間的往返旅費、生活費等由學生本人自理。
教務處咨詢電話:020-39332175 陳老師 
 
 
 
           二〇〇九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