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關于印發《中山大學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評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山大學文件
中大教務〔2016〕144号
中山大學關于印發《中山大學本科教學工作
審核評估評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校機關各部、處、室,各學院、直屬系,各直屬單位,各附屬醫院(單位),産業集團:
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評估工作的意見》(教高〔2011〕9号)和教育部《關于開展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的通知》(教高廳〔2013〕10 号)精神,我校将于 2016 年10月下旬接受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為做好審核評估的評建工作,促進本科教育教學改革和建設,進一步提高本科人才培養質量,學校研究制訂了《中山大學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評建工作方案》。經2016年第20次黨委常委會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請各單位認真學習和遵照執行。
中山大學
2016年7月5日
中山大學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評建工作方案
根據教育部《關于開展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的通知》(教高廳〔2013〕10 号)精神,我校将于 2016 年10月下旬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為做好審核評估評建工作,促進學校本科教育教學改革和建設,進一步提高本科人才培養質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教育規劃綱要為指導,堅持“以評促建,以評促改,以評促管,評建結合,重在建設”的方針;突出内涵建設,突出特色發展;強化辦學合理定位,強化人才培養中心地位,強化質量保障體系建設,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二)工作目标
認真總結我校辦學和人才培養的發展曆史、優勢特色和存在問題,全面展示我校各項本科教育教學改革成效和辦學特色,圍繞“德才兼備、領袖氣質、家國情懷”的人才培養目标,提出進一步提升我校人才培養質量的工作規劃,深入推進教育教學改革,推動我校本科人才培養質量再上新台階。
二、組織機構
(一)評建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陳春聲 羅 俊
成 員:顔光美 李 萍 黎孟楓 李善民
朱熹平 國亞萍 餘敏斌 馬 駿
程煥文 楊清華 王雪華 陳望南
駱 騰
領導小組下設評建辦公室
主 任:黎孟楓
副主任:陳 敏
成 員:(按姓氏筆劃為序)
王雪華 蘭 宇 楊清華 李漢榮 李明章
何海濤 劉澤炀 吳曉楓 範振國 陳險峰
陳 敏 陳敬德 保繼剛 駱 騰 趙 勇
莫 華 唐 銳 黃 毅 溫光浩 程煥文
(二)評建工作組及項目組
1.評建辦公室設立材料組、數據組、綜合協調組等三個工作組。
材料組:劉澤炀(組長) 王 克 杜清磊 黎 理 陳 陟
數據組:陳 慧(組長) 吳慧英 黎貞安 周 花
綜合協調組:唐 銳(組長) 王莉婧 袁婷 周卉 植慧儀
2.根據審核評估範圍和内容,将審核評估的要素和要點,分解為6個項目組,分别由有關部門負責提供分項自評報告。具體内容見下表。
項目組任務及責任單位一覽表
項目組 |
審核要素 |
審核要點 |
牽頭 單位 |
參與單位及 |
一、定位與目标項目組 |
(一)辦學定位 |
1.學校辦學方向、辦學定位及确定依據 |
發展規劃辦(1、2、5、6、7) |
教務部(3、4、7) |
2.辦學定位在學校發展規劃中的體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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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養目标 |
3.學校人才培養總目标及确定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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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專業培養目标、标準及确定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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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才培養中心地位 |
5.落實學校人才培養中心地位的政策與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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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才培養中心地位的體現與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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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學校領導對本科教學的重視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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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師資隊伍項目組 |
(四)數量與結構 |
8.教師隊伍的數量與結構 |
人力資源管理處(8、9、11、14、15) |
教務部(10、11、12、13、14) 科研院(10) 教師發展中心(14、15) |
9.教師隊伍建設規劃及發展态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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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教學水平 |
10.專任教師的專業水平與教學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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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學校師德師風建設措施與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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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教師教學投入 |
12.教授、副教授為本科生上課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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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教師開展教學研究、參與教學改革與建設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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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教師發展與服務 |
14.提升教師教學能力和專業水平的政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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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服務教師職業生涯發展的政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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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學資源項目組 |
(八)教學經費 |
16.教學經費投入及保障機制 |
教務部(18、19、20、21、22、23、24、25、26、27、28、29) |
預算管理辦公室(16、17、18) 網絡與信息技術中心(19、20、21) 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19、20) 體育部(19、20) 圖書館(19、20) 總務處(19、20)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28、29) 科研院(28、29) 校友會(30) |
17.學校教學經費年度變化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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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教學經費分配方式、比例及使用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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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教學設施 |
19.教學設施滿足教學需要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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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教學、科研設施的開放程度及利用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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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教學信息化條件及資源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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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專業設置與培養方案 |
22.專業建設規劃與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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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專業設置與結構調整,優勢專業與新專業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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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培養方案的制定、執行與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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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課程資源 |
25.課程建設規劃與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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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課程的數量、結構及優質課程資源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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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教材建設與選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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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社會資源 |
28.合作辦學、合作育人的措施與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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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共建教學資源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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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社會捐贈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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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養過程項目組 |
(十三)教學改革 |
31. 教學改革的總體思路及政策措施 |
教務部(31、32、33、34、35、36、37、38、39、40、43) |
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39) 學工部(41、42) 校團委(41、42)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43) |
32.人才培養模式改革,人才培養體制、機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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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教學及管理信息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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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課堂教學 |
34.教學大綱的制訂與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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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教學内容對人才培養目标的體現,科研轉化教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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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教師教學方法,學生學習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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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考試考核的考試方法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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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實踐教學 |
38.實踐教學體系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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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實驗教學與實驗室開放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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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實習實訓、社會實踐、畢業設計(論文)的落實及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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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第二課堂 |
41.第二課堂育人體系建設與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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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社團建設與校園文化、科技活動及育人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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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學生國内外交流學習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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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學生發展項目組 |
(十七)招生及生源情況 |
44.學校總體生源狀況 |
學生處(46、47、48、49、50、51、52、53) |
教務部(44、45、46、47、48、49、50) 校團委(46、47、48、50) |
45.各專業生源數量及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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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學生指導與服務 |
46.學生指導與服務的内容及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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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學生指導與服務的組織與條件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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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學生對指導與服務的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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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學風與學習效果 |
49.學風建設的措施與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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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學生學業成績及綜合素質表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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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學生對自我學習與成長的滿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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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就業與發展 |
52.畢業生就業率與職業發展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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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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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質量保障項目組 |
(二十一)教學質量保障體系 |
54.質量标準建設 |
教務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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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學校質量保障模式及體系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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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質量保障體系的組織、制度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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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教學質量管理隊伍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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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質量監控 |
58.自我評估及質量監控的内容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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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自我評估及質量監控的實施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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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質量信息及利用 |
60.校内教學基本狀态數據庫建設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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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質量信息統計、分析、反饋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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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質量信息公開及年度質量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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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質量改進 |
63.質量改進的途徑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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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質量改進的效果與評價 |
(三)院(系)評建工作領導小組
院(系)評建工作領導小組由院(系)黨委書記、院長、教學副院長、副書記、教師代表和教務辦公室人員組成。
三、材料報送要求
(一)教學基本狀态數據庫
各有關單位根據分工,結合《全國高校教學基本狀态數據庫填報用戶指南》,于7月22日前完成教學基本狀态數據的報送和錄入。
(二)分項自評報告
各牽頭單位對于本單位負責的每個審核“要點”,提供自評報告(不少于2000 字)以及相關的支撐材料。報告應能圍繞學校“在做什麼?在如何做?效果如何?問題如何?如何改進?”五個方面展開,既包括定性内容,也包括定量數據,定量數據應盡量涵蓋2011年以來的數據(至少應涵蓋近三年的數據),對存在的問題要分析透徹并達到三分之一的篇幅。
各參與單位将相應“要點”的自評報告及支撐材料提前提交給牽頭單位,要求同上。各牽頭單位在7月22日前将本項目組的自評報告和支撐材料提交給教務部。
四、工作進程表
時間 |
工作任務 |
負責單位 |
6月30日前 |
學校正式發文成立評建組織機構、公布評建工作方案 |
評建辦 |
各相關部門确定評建工作聯系人、各院(系)成立評建工作領導小組 |
相關部門 各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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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協調會,啟動教學基本狀态數據庫錄入工作,啟動自評報告各項目組工作。組織業務培訓。 |
評建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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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前 |
完成教學基本狀态數據錄入和核對 |
相關部門 評建辦 |
各院系提交《院系自查報告》 |
各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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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目組統稿完成分項總結報告和支撐材料 |
相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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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前 |
審定教學基本狀态數據 |
評建辦 |
形成《自評報告》初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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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完成教學檔案整理 |
各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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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前 |
召開全校審核評估“迎評促建”動員會和彙報會 |
評建辦 |
啟動對各院系的教學檢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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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前 |
将教學基本狀态數據報送教育部評估中心 |
評建辦 |
領導小組讨論《自評報告》初稿,形成修改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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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定自評報告,并提交教育部評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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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針對教學檢查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加強建設。 |
各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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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前 |
對各院(系)的整改情況進行抽查 |
評建辦 |
填報管理信息系統中相關材料及專家案頭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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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支撐材料,并提交電子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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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 |
評建各項工作就位。教育部專家組進校考察 |
評建辦 |
五、評建結合的有關工作
(一)強化頂層設計,繼續優化人才培養體系
在10月中旬出台《中山大學關于進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學改革,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若幹意見》、《中山大學本科教學“十三五”規劃》,完成對全校各年級專業培養方案、教學大綱、課程簡介等的系統印制以及教學管理制度彙編。
(二)推進教學建設,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圍繞“以評促建,以評促改,以評促管,評建結合,重在建設”的精神,實施系列舉措,推進教學建設。
9月份實現新組建的教學督導團正常運行,更好地開展課堂教學督導工作。啟動中山大學第七屆校級名師獎的評選。
10月份啟動人才培養榮譽制度,遴選和表彰多年來為學校本科教學作出卓越貢獻的教師(卓越教學名師),評選和表彰一批本科教學榮譽課程。
11月份啟動中山大學2016年青年教師授課大賽和校級教學成果獎遴選。
中山大學校長辦公室 主動公開 2016年7月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