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關于印發《中山大學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評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中山大學文件

 

 

中大教務〔2016〕144号

 

 

 

中山大學關于印發《中山大學本科教學工作

審核評估評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校機關各部、處、室,各學院、直屬系,各直屬單位,各附屬醫院(單位),産業集團

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評估工作的意見》(教高〔2011〕9号)和教育部《關于開展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的通知》(教高廳〔2013〕10 号)精神,我校将于 2016 年10月下旬接受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為做好審核評估的評建工作,促進本科教育教學改革和建設,進一步提高本科人才培養質量,學校研究制訂了《中山大學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評建工作方案》。經2016年第20次黨委常委會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請各單位認真學習和遵照執行。

 

 

 

                                      中山大學

2016年7月5日

 

 

 

中山大學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評建工作方案

 

根據教育部《關于開展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的通知》(教高廳〔2013〕10 号)精神,我校将于 2016 年10月下旬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為做好審核評估評建工作,促進學校本科教育教學改革和建設,進一步提高本科人才培養質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教育規劃綱要為指導,堅持“以評促建,以評促改,以評促管,評建結合,重在建設”的方針;突出内涵建設,突出特色發展;強化辦學合理定位,強化人才培養中心地位,強化質量保障體系建設,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二)工作目标

認真總結我校辦學和人才培養的發展曆史、優勢特色和存在問題,全面展示我校各項本科教育教學改革成效和辦學特色,圍繞“德才兼備、領袖氣質、家國情懷”的人才培養目标,提出進一步提升我校人才培養質量的工作規劃,深入推進教育教學改革,推動我校本科人才培養質量再上新台階。

二、組織機構

(一)評建工作領導小組

 長:陳春聲   羅 俊

 員:顔光美   萍    黎孟楓  李善民  

朱熹平    國亞萍    餘敏斌  馬 駿

程煥文   楊清華    王雪華     陳望南 

 騰

領導小組下設評建辦公室

 任:黎孟楓

副主任:陳 敏

 員:(按姓氏筆劃為序)

王雪華 蘭 宇 楊清華 李漢榮  李明章 

何海濤 劉澤炀 吳曉楓 範振國 陳險峰 

 敏 陳敬德 保繼剛 駱 騰    勇

 華 唐 銳 黃 毅 溫光浩 程煥文

(二)評建工作組及項目組

1.評建辦公室設立材料組、數據組、綜合協調組等三個工作組。

材料組:劉澤炀(組長) 王 克 杜清磊 黎 理 陳 陟

數據組:陳 慧(組長) 吳慧英 黎貞安 周 花

綜合協調組:唐 銳(組長) 王莉婧 袁婷 周卉 植慧儀

2.根據審核評估範圍和内容,将審核評估的要素和要點,分解為6個項目組,分别由有關部門負責提供分項自評報告。具體内容見下表。

項目組任務及責任單位一覽表

項目組

審核要素

審核要點

牽頭

單位

參與單位及
負責的要點

一、定位與目标項目組

(一)辦學定位

1.學校辦學方向、辦學定位及确定依據

發展規劃辦(1、2、5、6、7)

教務部(3、4、7)

2.辦學定位在學校發展規劃中的體現

(二)培養目标

3.學校人才培養總目标及确定依據

4.專業培養目标、标準及确定依據

(三)人才培養中心地位

5.落實學校人才培養中心地位的政策與措施

6.人才培養中心地位的體現與效果

7.學校領導對本科教學的重視情況

二、師資隊伍項目組

(四)數量與結構

8.教師隊伍的數量與結構

人力資源管理處(8、9、11、14、15)

教務部(10、11、12、13、14)

科研院(10)

教師發展中心(14、15)

9.教師隊伍建設規劃及發展态勢

(五)教育教學水平

10.專任教師的專業水平與教學能力

11.學校師德師風建設措施與效果

(六)教師教學投入

12.教授、副教授為本科生上課情況

13.教師開展教學研究、參與教學改革與建設情況

(七)教師發展與服務

14.提升教師教學能力和專業水平的政策措施

15.服務教師職業生涯發展的政策措施

三、教學資源項目組

(八)教學經費

16.教學經費投入及保障機制

教務部(18、19、20、21、22、23、24、25、26、27、28、29)

預算管理辦公室(16、17、18)

網絡與信息技術中心(19、20、21)

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19、20)

體育部(19、20)

圖書館(19、20)

總務處(19、20)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28、29)

科研院(28、29)

校友會(30)

17.學校教學經費年度變化情況

18.教學經費分配方式、比例及使用效益

(九)教學設施

19.教學設施滿足教學需要情況

20.教學、科研設施的開放程度及利用情況

21.教學信息化條件及資源建設

(十)專業設置與培養方案

22.專業建設規劃與執行

23.專業設置與結構調整,優勢專業與新專業建設

24.培養方案的制定、執行與調整

(十一)課程資源

25.課程建設規劃與執行

26.課程的數量、結構及優質課程資源建設

27.教材建設與選用

(十二)社會資源

28.合作辦學、合作育人的措施與效果

29.共建教學資源情況

30.社會捐贈情況

四、培養過程項目組

(十三)教學改革

31. 教學改革的總體思路及政策措施

教務部(31、32、33、34、35、36、37、38、39、40、43)

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39)

學工部(41、42)

校團委(41、42)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43)

 

32.人才培養模式改革,人才培養體制、機制改革

33.教學及管理信息化

(十四)課堂教學

34.教學大綱的制訂與執行

35.教學内容對人才培養目标的體現,科研轉化教學

36.教師教學方法,學生學習方式

37.考試考核的考試方法及管理

(十五)實踐教學

38.實踐教學體系建設

39.實驗教學與實驗室開放情況

40.實習實訓、社會實踐、畢業設計(論文)的落實及效果

(十六)第二課堂

41.第二課堂育人體系建設與保障措施

42.社團建設與校園文化、科技活動及育人效果

43.學生國内外交流學習情況

五、學生發展項目組

(十七)招生及生源情況

44.學校總體生源狀況

學生處(46、47、48、49、50、51、52、53)

教務部(44、45、46、47、48、49、50)
 

校團委(46、47、48、50)

45.各專業生源數量及特征

(十八)學生指導與服務

46.學生指導與服務的内容及效果

47.學生指導與服務的組織與條件保障

48.學生對指導與服務的評價

(十九)學風與學習效果

49.學風建設的措施與效果

50.學生學業成績及綜合素質表現

51.學生對自我學習與成長的滿意度

(二十)就業與發展

52.畢業生就業率與職業發展情況

53.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評價

六、質量保障項目組

(二十一)教學質量保障體系

54.質量标準建設

教務部

 

55.學校質量保障模式及體系結構

56.質量保障體系的組織、制度建設

57.教學質量管理隊伍建設

(二十二)質量監控

58.自我評估及質量監控的内容與方式

59.自我評估及質量監控的實施效果

(二十三)質量信息及利用

60.校内教學基本狀态數據庫建設情況

61.質量信息統計、分析、反饋機制

62.質量信息公開及年度質量報告

(二十四)質量改進

63.質量改進的途徑與方法

64.質量改進的效果與評價

(三)院(系)評建工作領導小組

院(系)評建工作領導小組由院(系)黨委書記、院長、教學副院長、副書記、教師代表和教務辦公室人員組成。

三、材料報送要求

(一)教學基本狀态數據庫

各有關單位根據分工,結合《全國高校教學基本狀态數據庫填報用戶指南》,于7月22日前完成教學基本狀态數據的報送和錄入。

(二)分項自評報告

各牽頭單位對于本單位負責的每個審核“要點”,提供自評報告(不少于2000 字)以及相關的支撐材料。報告應能圍繞學校“在做什麼?在如何做?效果如何?問題如何?如何改進?”五個方面展開,既包括定性内容,也包括定量數據,定量數據應盡量涵蓋2011年以來的數據(至少應涵蓋近三年的數據),對存在的問題要分析透徹并達到三分之一的篇幅。

各參與單位将相應“要點”的自評報告及支撐材料提前提交給牽頭單位,要求同上。各牽頭單位在7月22日前将本項目組的自評報告和支撐材料提交給教務部。

四、工作進程表

時間

工作任務

負責單位

6月30日前

學校正式發文成立評建組織機構、公布評建工作方案

評建辦

各相關部門确定評建工作聯系人、各院(系)成立評建工作領導小組

相關部門

各院系

召開協調會,啟動教學基本狀态數據庫錄入工作,啟動自評報告各項目組工作。組織業務培訓。

評建辦

7月22日前

完成教學基本狀态數據錄入和核對

相關部門

評建辦

各院系提交《院系自查報告》

各院系

各項目組統稿完成分項總結報告和支撐材料

相關部門

8月26日前

審定教學基本狀态數據

評建辦

形成《自評報告》初稿

各院系完成教學檔案整理

各院系

9月9日前

召開全校審核評估“迎評促建”動員會和彙報會

評建辦

啟動對各院系的教學檢查工作

9月30日前

将教學基本狀态數據報送教育部評估中心

評建辦

領導小組讨論《自評報告》初稿,形成修改方案

審定自評報告,并提交教育部評估中心

各院系針對教學檢查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加強建設。

各院(系)

10月14日前

對各院(系)的整改情況進行抽查

評建辦

填報管理信息系統中相關材料及專家案頭材料

完成支撐材料,并提交電子目錄

10月24日

評建各項工作就位。教育部專家組進校考察

評建辦

五、評建結合的有關工作

(一)強化頂層設計,繼續優化人才培養體系

10月中旬出台《中山大學關于進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學改革,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若幹意見》、《中山大學本科教學“十三五”規劃》,完成對全校各年級專業培養方案、教學大綱、課程簡介等的系統印制以及教學管理制度彙編。

(二)推進教學建設,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圍繞“以評促建,以評促改,以評促管,評建結合,重在建設”的精神,實施系列舉措,推進教學建設。

9月份實現新組建的教學督導團正常運行,更好地開展課堂教學督導工作。啟動中山大學第七屆校級名師獎的評選。

10月份啟動人才培養榮譽制度,遴選和表彰多年來為學校本科教學作出卓越貢獻的教師(卓越教學名師),評選和表彰一批本科教學榮譽課程。

11月份啟動中山大學2016年青年教師授課大賽和校級教學成果獎遴選。

 

 

 

中山大學校長辦公室     主動公開    2016年7月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