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州校區南校園禁止“五類車”進入及停放的通告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17-08-31
關于廣州校區南校園禁止“五類車”進入及停放的通告
根據廣州市海珠區交通局下發的《關于清理“五類車”的通知》要求,現将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2017 年 7 月 17 日起,廣州校區南校園禁止摩托車、電動車、非法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人力三輪車、拼(改)裝報廢車(簡稱“五類車”)進入及停放。
二、2017 年 7 月 17日前,請各“五類車”車主自行處置“五類車”并自行清理出校園。
三、以下行為違反“五類車”管理相關規定:違規駕駛“五類車”進入路面行駛;利用“五類車”從事非法營運活動;非下肢殘疾者使用殘疾人專用機動車;非法生産、銷售超标電動車(最高車速大于20公裡/小時,整車質量/重量大于40公斤,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大于240瓦或電壓大于48伏)或非法拼(改)裝“五類車”;為“五類車”非法提供停放、保管場地或充電、加油、維修服務等。對上述違法行為有關部門将依法處理。
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請各位師生教職員工遵守相關法律規定,選擇安全合法的交通運輸和出行工具。
特此通告。
中山大學保衛處
2017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