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人力資源管理處關于2018-2019年度中美富布賴特外語助教項目推薦工作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各學院、直屬系: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2018-2019年度中美富布賴特外語助教項目遴選通知》(見附件1),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現将2018-2019年度中美富布賴特外語助教項目推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派計劃

1.推薦名額:不超過3人

2.出訪任務:主要從事漢語教學工作

3.資助期限:資助期限為9-10個月,留學期限為一學年(一般為9-10個月)。期間不得提前或中途回國。

4.資助内容:國家留學基金為選派人員提供一次往返國際旅費;美方提供在美期間獎學金,并免除所選規定課程的學費。

5.留學單位及邀請信:該項目無需自行聯系留學單位及獲得正式邀請信。待項目提名名單确定後,由美方統一安排。

 

二、推薦條件

1.被推薦者須為校本部A系列專任教師;近2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且出國(境)期限包含在本人聘任合同期限之内;如有180天以上出國(境)經曆,須返校工作滿2年。(截至申請日期)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并在學習、工作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事業服務的責任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一定發展潛力的優秀青年英語教師。

4.具有英語專業本科或本科以上學曆。

5.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6.年齡不超過32周歲(1985年6月30日及以後出生)。

7.有效的TOEFL網考或IELTS(學術類)成績(均須為2016年5月以後的考試)。TOEFL網考成績不低于80分,IELTS(學術類)總成績至少6.0以上,口語單項不低于5.5分(被推薦人最遲不晚于2017年8月15日将語言考試成績提交至美方)。

8.應在過去四年内(2013年6月30日以來)沒有在美留學經曆。

9.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回國後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請。

10.不受理正在境外學習或工作的人員申請。

 

三、推薦程序

1.各單位根據通知要求,結合本單位人才培養實際需要,選拔推薦具有一定發展潛力的優秀青年英語教師申報此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從未在美工作或學習過的申請人。

2.被推薦者提交學校遴選材料一式三份,包含:

(1)個人簡曆(中英文CV)

(2)出訪計劃(含出訪任務、預期目标等)

(3)身份證複印件

申請人應将身份證正反面(個人信息、證件有效期和發證機關)同時複印在同一張A4紙上。

(4)最高學曆/學位證書複印件

申請人應提供所持有的最高職稱、最高學曆及學位證書的複印件。網報時請将以上文件合并為一個電子文檔進行上傳。

(5)本科及以上的中英文畢業證和學位證掃描件

(6)有效期至2019年12月及以後的護照照片頁掃描件

 (7)推薦信,包括翻譯件

(8)外語水平證明複印件

被推薦人最遲不晚于2017年8月15日将語言考試成績提交至美方。如已獲得符合要求的語言成績,請按以下要求上傳:

有效的TOEFL或IELTS(學術類)成績(均須為2016年10月1日後的考試)。其中TOEFL網考成績不低于80分,IELTS(學術類)總成績不低于6.0分,口語不低于5.5分。

(9)在研證明

申請人主持或參與國家級、省部級及所在單位科研項目和課題研究等的相關證明材料。上傳的在研證明為有關立項文件(限3頁),或由所在單位科研部門出具或蓋章确認的在研項目(課題)相關證明材料。

(10)論文首頁(個人上傳,非必傳)

近五年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首頁掃描件。

(11)獲獎證書複印件

應是與申請國家留學基金資助相關的、獲獎級别最高、日期最新的獎勵(原則上應是五年内獲得的)。獲獎證書複印件不得超過5頁(含)。如無,可不提交。

3.各單位填寫《中山大學教職員出國(境)項目推薦意見表》(可登陸“人力資源管理處主頁-表格下載-培養發展科-教職工進修、培養表格”下載),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申請材料交至中山樓413室,并将電子版發至培養發展科郵箱rscszk@mail.sysu.edu.cn。

4.通過學校遴選者于2017年5月30日前分别登陸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及項目美方報名網站http://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flta/27進行報名,并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相關申請材料1份,于6月10日前将申請材料交至中山樓413室,凡未按要求在兩個網站上申報者将不予受理(中方申請材料清單及要求見附件2;美方申請材料要求見附件3、附件4;中美雙方申請材料及要求各不相同,請同時滿足雙方要求)。

四、其他事宜

1.留學基金委将于2017年7-8月進行資格審核及組織通訊評審;2017年9月底進行面試;2017年10月确認提名名單并上網公布;2018年6月,發放錄取通知,被錄取人員由美方落實接收院校後在北京進行行前集訓。

2.申請人如被錄取,應能夠離開國内單位10個月。被錄取人員在美期間以國内單位事務為由提出提前或中途離美将不予批準(發生緊急情況除外)。被錄取人員在美期間享受9-10個月獎學金,留美期限不超過12個月。請申請人在申請前認真考慮上述留學要求。

 3.根據國家公派留學的有關規定,被錄取人員出國前須與國家留學基金委辦理簽約、公證等手續。學習結束後須嚴格遵守《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的相關規定,按期回國服務。

4.各單位推薦時需考慮被推薦者出國研修的必要性,原則上被推薦者出訪時本單位在國(境)外研修(6個月及以上)的專任教師數不超過專任教師總數的10%。

5.請有關單位做好獲資助人員的工作安排,出訪期滿須按時返校,學校不受理本項目派出人員的延期申請。

 

附件:

1.2018-2019年度中美富布賴特外語助教項目遴選通知.pdf

2.中方申請材料清單及要求   

3.美方常見問題解答

4.美方網上申請注意事項


 

 

人力資源管理處

  2017年3月28日

(聯系人:王婷,聯系電話:84111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