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中山大學關于舉辦第一屆卓越教學名師獎評選獎勵工作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各學院、直屬系,各附屬醫院(單位):

   為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落實“德才兼備、領袖氣質、家國情懷”十二字人才培養目标,進一步營造濃厚的育人文化氛圍,更好地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打造優秀的師資隊伍,建設一流本科教育,根據《中山大學卓越教學獎勵辦法(試行)》,學校決定啟動中山大學卓越教學獎的評選,表彰和獎勵一批師德高尚、學術優秀、長期投入本科教學一線工作、教學成就卓越、得到師生公認的教師。

   中山大學卓越教學獎分“名師獎”和“青年獎”兩類,每類獎項每兩年交叉評選一次。2017年啟動名師獎評選,2018年啟動青年獎評選。

現就2017年名師獎評選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獎勵和評選原則

(一)指導思想

    圍繞“德才兼備、領袖氣質、家國情懷”十二字人才培養目标,通過評選獎勵一批教學成就卓越的教師,打造一支更為優秀的師資隊伍,鼓勵廣大教師不忘初心,潛心育人,積極投身教育教學改革,繼續提高人才培養質量,不斷夯實人才培養的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學的基礎性地位。

(二)獎勵原則

1.立德樹人,師德高尚。忠誠和熱愛教育事業,堅持立德樹人,以教書育人為使命,長期投入本科教學一線工作,潛心育人,嚴謹治學,甘于奉獻,是以德施教、以德立身的楷模。

2.潛心教學,業績卓越。積極進行教育教學改革,有先進的教育教學思想和理念,因材施教,嚴慈相濟,富有教學智慧,教學效果優秀,教學建設成績突出。

3.學術精湛,教研相長。學術造詣深厚,科教協同育人,善于将學術優勢轉化為教學優勢,用高水平科研成果支撐拔尖創新人才培養。

(三)評選原則

1.廣泛參與,師生公認。重視學生學習滿意度,開展多種形式的學生評價,重視教學督導和同行評價。

2.重視基礎,鼓勵創新。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承擔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的主講教師,優先考慮教育教學改革成效突出的教師。

3.嚴格标準,規範程序。堅持選拔優秀,甯缺毋濫的原則,有關獎項可以空缺。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公平、公正、公開進行評選。

二、評選範圍

(一)我校在編在崗的專任教師(包括承擔臨床教學工作的衛生專業技術崗位教師),師德高尚、學術優秀、長期投入本科教學一線工作,在教書育人上作出突出貢獻,得到師生認可。

(二)名師獎面向全校具有15年及以上教齡的教師。

(三)現職的學校中層及以上幹部(包括機關職能部門及院系正副職負責人)不參加評選。

(四)存在師德失範、學術不端或近6年出現教學事故或者教學差錯者不得申報。

三、申報條件

   申報者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忠誠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模範遵守職業道德規範,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協作精神,教學效果優秀,得到師生公認。立德樹人,師德高尚,潛心教學,業績卓越,學術精湛,教研相長。

(二)課堂教學時數要求

   課堂教學時數要求為近6個學年度。

1.校本部各院系教師:文理工科教師面向本校本科生課堂教學每學年不少于90學時,醫科每學年不少于72學時,公共外語、體育每學年不少于324學時。課堂教學時數不計算各種系數,實驗課計算組數。

2.附屬醫院承擔臨床教學工作的衛生專業技術崗位教師的申報條件由附屬醫院在充分考慮理論課教學、見習、實習的基礎上自行制定。

3.國家級教學名師、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或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點教材首席專家,以及獲得其它同等層次國家級教學榮譽(項目)的教師,課堂教學時數要求可适當放寬為每學年均居本院系前列。

(三)名師獎申報者須為校級以上教學成果獎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五)或獲得其它同等層次的教學榮譽(項目)。 

(四)其它條件

   申報者職稱須為講師或以上,特等獎獲得者須有正高職稱。

四、獎項設置

   名師獎将評選出特等獎1名,一等獎3名,二等獎6名。學校對入選者授予榮譽稱号和證書,并給予重獎。

五、評選程序

(一)推薦

1.教師個人自薦:符合評選條件的教師,向學校提出個人自薦申請。

2.校級督導聯名推薦:須5名以上校級督導,書面聯名向學校推薦。

3.教學單位推薦:符合評選條件的教師向所在學院(直屬系、附屬醫院)提出申請,由學院(直屬系、附屬醫院)經本單位黨政聯席會議同意,向學校進行推薦。各單位名師獎候選人的推薦名額原則上不得超過2名。

(二)資格審核

   教務部将根據評選範圍及評選條件,對全部推薦、自薦人選進行申報資格審核。

   教務部将根據自薦情況,組織專家對自薦者進行差額預備遴選,并按專家組推薦排序情況,确定進入初評人選。

(三)初評

    初評主要根據申報者課堂教學時數、近六年學生網上評教數據結果、教學建設成效(包括教材建設,承擔教學研究、教學改革項目,承擔專業、課程、實踐教學建設項目,指導高水平運動隊,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建設,發表教學研究論文,獲得教學研究成果等)進行量化評分。由評審委員會根據具體情況進一步細化評選标準,遴選出30名左右的名師獎候選人。學校督導将對初評遴選出的候選人進行第一階段督導聽課(評價表見附件1),為期約1個月。

(四)複評

    複評主要是根據初評的成績和第一階段督導聽課的評價進行評分(各占50%的權重),由評審委員會對評分結果進行綜合考慮,遴選出15名左右的名師獎候選人。學校督導将對複評遴選出的候選人進行第二階段的督導聽課,為期約1個月。

(五)師生網絡投票

    教務部将設立專門的網頁展示入圍者的教學事迹。全校師生通過身份認證進行為期1周的網上投票。

(六)終審

    終審采用公開答辯的方式進行,根據複評、第二階段督導聽課、全校師生網絡投票、公開答辯等的情況,綜合确定名師獎入選者。

(七)公示

    學校對初評、複評、終審的入選者均進行公示,公示期均為7天。

(八)确定名單

    獲獎對象經公示無異議的,報學校批準後公布獲獎名單,并進行頒獎。

    具體日程安排,詳見《卓越教學名師獎評選時間表》(附件2)。

六、入選者工作任務和目标

    名師獎入選者在五年的獎勵周期内,須完成以下工作任務與目标。

(一)積極投身本科教學,保證教學質量。

(二)獲聘校級教學督導,開展教學督導工作。

(三)積極圍繞主講課程組建優秀的教學團隊,積極開設全校性通識課程。

(四)積極參與教學建設,積極申報各級各類教學項目和教學成果獎。

(五)積極引領和推動國家及學校層面的教育、教學改革活動;積極發揮在師資培養中的模範作用;積極開設一定數量的示範課程等。

七、申報材料

(一)單位推薦材料

1.申報單位推薦公文1份(對推薦人選情況、推薦程序、單位推薦意見等進行說明);

2.《中山大學卓越教學名師獎候選人推薦彙總表》(附件3);

3.《第一屆卓越教學名師獎候選人推(自)薦表》(附件4);

4.能夠集中反映推薦候選人教學能力、水平和教學成果的佐證材料。

    名師獎紙質推薦材料請于2017年2月24日前,一式一份報送至教務部計劃與質量管理辦公室質量管理科(廣州南校園415棟生物樓229室),同時将電子材料發至郵箱jwbzlk@mail.sysu.edu.cn。

(二)個人自薦材料

    個人自薦者請将《第一屆卓越教學名師獎候選人推(自)薦表》(附件4)及能夠集中反映本人教學能力、水平和教學成果的佐證材料報送教務部(郵件名稱請注明個人自薦),報送方式同單位推薦,截止時間為2017年2月24日前。

(三)教學錄像

    複評入圍的15名候選人,須于2017年5月12日前提交本人主講的一門課程約45分鐘的課堂教學錄像光盤一張,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初評、複評及終審結果的公示、師生網絡投票的通知、終審的有關通知及評選獎勵過程中的其它有關事宜将首先在教務部網頁發布,請申報者留意。

聯系人及電話:教務部計劃與質量管理辦公室質量管理科  黎理、王湘君,84112324、84112325。

 

附件: oa.sysu.edu.cn/oa/info/my/0000000059b573540159b5cab7980109/index

1.中山大學名師獎候選人督導聽課評價表

2.卓越教學名師獎評選時間表

3.中山大學卓越教學名師獎候選人推薦彙總表

4.第一屆卓越教學名師獎候選人推(自)薦表

 

中山大學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