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人力資源管理處關于開展2016年管理崗位聘用及首次崗位等次聘用工作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人力資源〔2016〕252号


校機關各部、處、室,各學院、直屬系,各直屬單位,各附屬單位(醫院),産業集團,各有關科研機構:

根據《中山大學管理崗位設置管理實施辦法》(中大人力資源〔2016〕21号)及《中山大學管理崗位等次設置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中大人力資源〔2016〕23号),結合管理崗位等次設置、崗位需求和聘用情況,經研究決定,現開展2016年管理崗位聘用及首次崗位等次聘用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管理崗位等級聘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在編在崗的事業編制管理崗位人員(不含本通知下發前已調離學校的人員),按照現聘崗位、職務或職員崗位,并符合管理崗位設置要求和聘用條件者,可申請競聘相應等級職員崗位。

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間新入職、新轉崗、新任行政實職崗位等符合管理崗位直接聘用條件的人員,學校自然聘任,其聘任相應管理崗位等級的時間為入職、轉崗、任行政實職的時間(不含任職前已獲聘相應崗位等級的人員)。

二、管理崗位等次聘用。根據《中山大學管理崗位等次設置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我校在管理崗位三級至十級職員崗位上試行設置崗位等次。首次設置崗位等次後,現聘在職在崗的事業編制管理崗位人員需按照崗位聘用年限入軌相應職員崗位等次。

三、各單位成立由黨政負責人牽頭的管理崗位聘用工作小組,根據上述兩個實施辦法的規定,組織實施本單位五級及以下職員崗位等次聘用工作、本單位五級及以下職員崗位競聘申報及人選推薦工作。

附屬醫院六級及以上職員崗位聘用工作按《中山大學管理崗位設置管理實施辦法》執行,七級及以下職員崗位聘用工作參照《中山大學管理崗位設置管理實施辦法》自行組織實施。

四、申請競聘管理崗位各級職員崗位的人員,需填寫《中山大學管理崗位聘用申報表(競聘)》。新入職、新轉崗、新任行政實職崗位等自然聘任人員,未填寫《中山大學管理崗位聘用申報表(自然聘任)》的,需補填個人管理崗位聘用申報表,以便歸入個人檔案。教職工于2016年12月23日前向所在單位提交《中山大學管理崗位聘用申報表(競聘)》及相關材料,請各單位認真做好審核校驗工作,并加具單位意見。

五、各單位于2017年2月24日前組織完成本單位管理崗位等級競聘及管理崗位等次聘用工作,并向學校報送附件1-4(紙質版請交至中山樓411房人事管理科,附件1、4電子版請發送至本通知聯系郵箱)。

六、本次管理崗位聘用及崗位等次聘用所規定的任職年限、工作時間、崗位業績等,現在職在崗人員計算至2016年12月31日;其他人員計算至原在職在崗最後一個月。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山大學管理崗位聘用申報表(競聘)
         2.中山大學管理崗位聘用申報表(自然聘任)
         3.中山大學管理崗位聘用申報情況彙總表
         4.中山大學首次管理崗位等次聘用人員情況彙總表


 

 

                        

中山大學人力資源管理處

                               2016年12月1日

(聯系人:林勉生、司 飛 聯系電話:84111795  84038045

郵箱:rschr@mail.sysu.edu.cn 


附件1: 附件1:中山大學管理崗位聘用申報表(競聘).doc
附件2: 附件2:中山大學管理崗位聘用申報表(自然聘任).doc
附件3: 附件3:中山大學管理崗位聘用情況彙總表.xls
附件4: 附件4:中山大學首次管理崗位等次聘用人員情況彙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