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薦省模範職工之家、省模範職工小家、省優秀工會工作者、省優秀職工之友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粵工辦〔2016〕21号
關于推薦省模範職工之家、省模範職工小家、省優秀工會工作者、省優秀職工之友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總工會,順德區總工會,省級産業工會,省直機關工會,中央駐穗單位和省屬(集團)公司及有關廳(局)工會: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中央黨的群團工作會議精神,引導廣大基層工會組織和工會幹部深入開展建設職工之家活動,促進基層工會規範化建設及工會工作整體水平的提高,省總決定表揚一批省模範職工之家、省模範職工小家、省優秀工會工作者、省優秀職工之友。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對象及名額分配
  推薦工作按照《廣東省總工會關于深入開展固本強基建設職工之家活動的意見》(粵工總〔2003〕170号)中明确的具體條件、驗收标準和辦法進行。
名額分配原則上按照各市、省級産業工會的基層工會委員會數和工會會員數的一定比例分配,對開展職工之家活動基礎好的地方和産業适當傾斜。
  (一)省模範職工之家(360個):推薦對象為全省範圍内機關企事業單位基層工會委員會、開發區(高新區、工業園區)、鎮(街道)、村(社區)區域性工會和各級行業性工聯會。各市(順德區)總工會推薦的省模範職工之家中非公企業工會占50%以上。
  職代會制度不健全、職工民主權利不落實的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沒有建立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的企業;不依法繳納工會經費的單位,不能推薦為省模範職工之家。
  曾經為全國、省級模範職工之家的,不參加此次推薦。
  (二)省模範職工小家(200個):推薦對象為全省各基層工會分會、工會小組。
  (三)省優秀工會工作者(200名):推薦對象為全省各級工會專兼職幹部(含職業化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名額分配以基層工會主席、副主席、工會委員及工會專幹為主,縣級以上總工會幹部推薦省優秀工會工作者比例不得高于20%。縣級以上總工會主席及副主席推薦為省優秀工會工作者,必須從事工會領導工作3年以上、所領導的工會組織或所分管工作在2年内獲得過省總考核特等獎或全市前列。
  (四)省優秀職工之友(70名):推薦對象為重視支持工會工作的全省各級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和基層單位主要負責人。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及基層單位主要負責人兼任工會主席的不能推薦。
  (五)廣東省模範職工之家紅旗單位(10個):各地各産業從曆屆(含本屆)的省模範職工之家中推薦1個候選單位,省總将從中選出10個“廣東省模範職工之家紅旗單位”,并授予省五一勞動獎狀。
  (六)廣東省優秀工會工作者标兵(10名):各地各産業從曆屆(含本屆)的省優秀工會工作者中推薦1名候選人,省總将從中選出10名“廣東省優秀工會工作者标兵”(地方工會幹部不超過3名),并授予省五一勞動獎章。各地推薦的候選人,地方工會幹部要從事工會工作5年以上,基層工會幹部要從事工會工作3年以上。
  二、推薦程序
  (一)基層工會組織申報。基層工會組織按條件申報省模範職工之家、省模範職工小家、省優秀工會工作者、省優秀職工之友和廣東省模範職工之家紅旗單位候選單位、廣東省優秀工會工作者标兵候選人。
  (二)地方或産業工會推薦。地方工會、産業工會在充分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對申報的集體和個人進行審查後予以推薦,并逐級上報。
  (三)省總工會基層組織建設部審查。省總基層部嚴格按照推薦條件和分配名額進行審查,對報送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抽查及考察,然後報省總審定,并在省總網站等媒體進行公示。
  三、推薦原則
  (一)堅持優中選優原則。各推薦單位嚴格對照通知要求,以分配名額為上限,向省總推薦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原則上在市、産業先進職工之家或其他相應榮譽基礎上推薦。
  (二)堅持基層為主原則。推薦對象向基層傾斜,以企業工會為主,以基層工會幹部為主,省優秀工會工作者分配的名額中,基層工會幹部占80%以上;向非公企業工會傾斜,省模範職工之家分配的名額中,非公企業工會占50%以上。
  (三)堅持民主推薦原則。推薦的集體和個人通過會員(代表)大會或其他方式征求會員群衆意見,并在所在單位進行公示。省模範職工之家必須經所在單位會員(代表)大會通過,會員評家滿意率低于80%的不能推薦為省模範職工之家。
  四、具體要求
  (一)實行預報名制度。請各單位于7月31日前将省模範職工之家、省模範職工小家、省優秀工會工作者、省優秀職工之友等候選單位及候選人信息彙總表電子版報省總基層部郵箱(83871150@163.com),由省總基層部審核通過後再通知有關單位和個人填表。逾期未預報名單視為放棄推薦。
  (二)各單位在預報名單的同時,提供“廣東省模範職工之家紅旗單位”候選單位和“廣東省優秀工會工作者标兵”候選人簡要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一份,紅旗單位事迹材料重點圍繞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情況;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情況;職代會履行職責、落實職權情況;民主選舉工作情況;勞動安全衛生情況;依法繳納工會經費情況等方面進行總結。标兵事迹材料重點圍繞所從事的工會工作有關情況。事迹材料關鍵突出亮點與特色,省總基層部将根據事迹材料進行初步篩選後報省總讨論決定最終名單。
  (三)預報名單通過省總基層部審核後,各單位可以在省總工會網站(www.gdftu.org.cn)“網上服務-文件下載”欄下載登記表,按規定要求填寫,用A4紙雙面打印,用膠水粘貼,不可用訂書機裝訂,一式兩份,由各級工會同意并加蓋公章,于9月30日前快遞到省總基層部,電子版發至省總基層部郵箱(83871150@163.com)。
  省總基層組織建設部聯系人:梁寶玲,電話:020-83871150,13570490945。
                         廣東省總工會辦公室
                          2016年6月14日
 

 
 
 
附件2:2016年省模範職工之家、省模範職工小家、省優秀工會工作者、省優秀職工之友候選單位(人)信息彙總表
 
2016年省模範職工之家候選單位信息彙總表

基層工會名稱
工會類型
職工人數
會員人數
工會分會數
工會小組數
工會
委員
人數
專職工會幹部數
兼職工會幹部數
工會主席姓名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郵編
 
 
 
 
 
 
 
 
 
 
 
 
 

注: 1、工會類型填寫: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工會、集體企業工會、私營企業工會、外資及港澳台資企業工會、其他類型企業工會、事業單位工會、機關單位工會、園區鎮(街)村(社)工會、其他類型(行業、樓宇、項目等)工會。
 
2016年省模範職工小家候選單位信息彙總表

拟申報省模範職工小家的工會分會(小組)名稱
所在基層工會名稱
工會分會主席(小組長)姓名
職工總數
會員人數
單位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