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人事處關于開展2016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實驗室工作人員出國研修推薦工作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人事2015152
 
中山大學人事處關于開展2016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實驗室工作人員出國研修推薦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直屬系,各直屬單位,各附屬醫院,各有關科研機構
為培養一批具有國際視野、基礎理論紮實、實驗技術精湛、管理理念先進、綜合業務能力較強的實驗技術骨幹人才,帶動學校實驗技術隊伍整體素質和技能水平的逐步提升,為學校教學、科研等各項事業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和可靠保障,學校利用國家留學基金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每年選派若幹名優秀實驗室工作人員,前往國外高水平大學或科研機構進修深造。現将2015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實驗室工作人員出國研修推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項目情況
1. 出訪身份:訪問學者、博士後
2. 出訪期限:3-6個月
3. 出訪單位
由申請者自行聯系出訪單位。出訪單位應為教育、科技發達國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實驗室等機構。
4. 出訪任務
了解相關領域的科技發展前沿和動态,學習先進的實驗室管理思想、管理方法和經驗,掌握先進的實驗技術理論和儀器設備操作技術。
5. 資助标準
資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内的獎學金(包括夥食費、住宿費、注冊費、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獎學金資助标準及方式按照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赴英國留學的訪問學者可申請報銷1000英鎊以内的Bench Fee
6. 項目受理時間
留學基金委對本項目實行網上申報,每年分兩批進行,網上報名系統開放的時間分别為:第一批41日至15日;第二批91日至10日。
二、   推薦範圍
重點支持在學校、院系和國家重點實驗室的教學、科研公共平台工作,或在學校重要科研基地從事關鍵性技術工作的實驗技術骨幹人員。
三、   推薦條件
1. 被推薦者須為學校A系列實驗室工作人員,入校從事實驗技術工作滿2年(本科畢業者需滿5年)。具有6個月及以上出國(境)經曆者,回國後須返校工作滿2年。(截至申請日期)
2.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 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4. 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截至申請日期)。
5. 申請出國進行博士後研究者,申請時年齡不超過40周歲,具有博士學位,且距其博士畢業時間應不超過3年。(截至申請日期)
6. 獲聘中級及以上職務。
7. 主持校級或參加省部級(含)以上研究項目。
8. 須為所在單位重點培養的優秀青年實驗技術骨幹,具備良好的實驗技術技能水平,工作業績較突出。
9. 國家留學基金資助範圍不包括以下人員:
1)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
2)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果。
4)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内,或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後服務尚不滿五年。項目有特殊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四、推薦程序
1.各有關單位嚴格按照通知要求,根據實際需要,依托教學、科研項目或課題确定合适推薦人選。推薦名單原則上須經黨政負責人讨論通過。
2.單位推薦人選聯系國外邀請函、準備外語水平證明等材料,并向所在單位提交申報材料(詳見第五條)。
3. 201631日前,各單位将推薦人選的申報材料以及以及《資助實驗室工作人員出國研修推薦工作申請人情況簡表》(見附件1交至人事處師資科(電子版發送至rscszk@mail.sysu.edu.cn)。
4. 2016320日前,學校組織專家評審會議對單位推薦人選材料進行評議,确定學校當年推薦人選名單。
5. 201641-10日或91-5日獲得學校推薦資格者登陸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台進行網上申報(網址:http://apply.csc.edu.cn,并嚴格按照留學基金委2016年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申請材料及說明》網上提交申報材料(如未按要求準備材料,可能會對項目申報造成影響)。
五、申報材料
申請人需向所在單位提交以下材料(書面材料一式三份,請同時提交電子版):
1.《中山大學實驗技術人員出國(境)研修項目申請表》(見附件2
2. 國外邀請函
根據留學基金委的規定,國外邀請函應為正式邀請函,一般應由外方教授/邀請單位簽發,并使用邀請單位專用信紙打印。邀請信/函應明确如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國内單位等;
2留學身份:訪問學者/博士後研究;
3留學期限:明确到起止年月;
4留學專業、課題或研究方向;(應與申請者在研項目相結合
5資金資助情況;
6外方負責人簽字(含電子簽名)與聯系方式。
未能提供國外邀請函者,如系所在單位重點推薦,亦可參加學校遴選,但必須在20164月或9月留學基金委組織的網上申報時提供,請提前準備。
3. 外方合作者簡曆
主要包括國外合作者的教育、學術背景;目前從事科研項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論文發表情況;在國外著名學術機構任職情況等,原則上不超過一頁。國外合作者簡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簽字。
4. 外語水平證明材料
申請人應按所申報項目有關外語水平要求提交相應的有效外語水平證明複印件,包括:
1)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的證明材料為全國外語水平考試 (WSK)成績通知單,成績達到合格标準,成績有效期為兩年。此類考試每年上、下半年各舉辦一次,具體可查詢網址:http://wsk.etest.net.cn/
2)外語專業本科(含)以上畢業的證明材料為學曆或學位證書。專業語種應與留學目的國使用的語種一緻。
3)曾在同一語種國家或地區留學或工作的證明材料為: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或曾留學單位及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分别出具的在外學習或工作的證明。對曾留學國與拟留學國使用語言不一緻的,須另行提供曾留學單位出具的工作語言為相應語種的證明。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參加相應語種培訓并達标的證明材料:英語為高級班結業證書;德語、法語、日語、俄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為中級班結業證書。結業證書有效期為兩年。我校英語培訓中心是教育部指定的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之一,現可接受2016年上半年培訓班報名(培訓時間:20163月),具體可查詢網址: http://fls.sysu.edu.cn/node/322
5)雅思、托福考試的證明材料為達标成績單。此類考試基本每個月都安排考試,雅思考試的詳細信息可登陸:http://www.chinaielts.org/apply/ielts_test_dates.shtml
托福考試的詳細信息可登陸: http://www.toeflgoanywhere.org/cn
6)德語、法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達到歐洲統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B2級包括參加相應語種考試并取得等同于CECRL B2級的證書或成績,如德語TestDaF12分以上,法語TEF541分以上、TCF400分以上、DELFB2,西班牙語TELEB2,意大利語CELI3CILS Due B2PLIDA B2等。
7)對赴非英語國家留學的人員,如外方邀請信中明确表述可使用英語作為工作語言,英語達到國家公派合格标準也可以申請并派出,派出前可按自願原則到有關教育部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參加對象國語言初級培訓,申報時提交英語水平證明材料即可;如外方邀請信中明确表述使用英語以外語種作為工作語言的留學人員(含邀請信中未明确工作語言者),應達到相應語種合格要求,并提交相應外語水平證明材料。
未能提供以上外語合格證明材料者,如系所在單位重點推薦,亦可參加學校遴選,但必須在20164月或9月留學基金委組織的網上申報時提交外語合格證明材料,請提前準備。
六、注意事項
1. 請推薦單位對對推薦人的個人基本信息、申報條件、品德修養及身心健康情況等方面進行嚴格把關,确保推薦質量,并對推薦人出國留學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并出具有針對性的單位推薦意見。
2. 請單位推薦人選提前聯系國外邀請函,準備外語水平合格證明材料。
3. 國家留學基金不資助出訪港澳台地區。國家留學基金委原則上不受理變更留學國别、變更留學單位、變更留學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請,請申請人在申報時做好計劃。
4. 國家留學基金委對被推薦人員進行審核後錄取,必要時組織專家進行抽查評審。審核内容主要包括:被推薦人員是否符合申報條件;申請信息是否填寫完整、準确;留學信息與邀請信内容是否一緻;申請材料是否齊備、真實、有效且符合要求;學校是否按要求進行校内評審和公示。
5. 留學基金委将于20165月(第一批)、10月(第二批)公布錄取結果。申請人可登陸國家公派留學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詢錄取結果。
6. 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有效期均保留至201612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将自動取消。未經批準放棄資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放棄資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
7. 獲資助者與獲得資助有關的論文、研究項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發表、公開時,應注明本研究/成果/論文得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8. 原則上各院系被推薦者出訪時本單位在國(境)外研修(6個月及以上)的專任教師數不超過專任教師總數的10%
9. 被錄取人員須按照留學基金委、學校的要求辦理派出手續。
10. 有關本項目的其他信息,請登錄
 
附件:1. 資助實驗室工作人員出國研修推薦工作申請人情況簡表
2.《中山大學實驗技術人員出國(境)研修項目申請表》
 
                                      中山大學人事處
                                      20151211
聯系人:張靜、張海娟,聯系電話:84111797

 

附件1:資助實驗室工作人員出國研修推薦工作申請人情況簡表

附件2:中山大學實驗技術人員出國(境)項目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