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處關于開展2015-2016年度韓國高等教育财團國際學者交流項目推薦工作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韓國高等教育财團是由韓國教育部許可并登記注冊的非盈利性公益法人,成立于197411月。其宗旨是通過資助和培養人才,促進學術發展。現将2015-2016年度韓國高等教育财團國際學者交流項目推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領域
1. 人文社會科學:經濟學、工商管理、政治學、公共管理、法學、社會學、教育學、心理學、人類學、新聞學、地理學、哲學、曆史學、文學
2. 能源相關領域:石油化工及相關領域
3. 信息科學與技術:電子工程(電子科學)、電信、計算機科學及相關領域
4. 生命科學
二、資助期限
1. 一年:201591-2016831
2. 半年:201591-2016229日或201631-2016831日。
三、資助經費
 1. 研究經費:每月2,500,000 韓元以上(約合2,300美元);
 2. 基本住宿費:1,000,000韓元(一次性支付);
 3. 訪問結束時成功提交一份最終研究論文者将獲得1,000,000韓元;
4. 研究獎勵金:在SSCIAHCISCI收錄的權威期刊上發表一篇論文獎勵5000美元,在國内(中國)期刊上發表一篇議論文獎勵3000美元(國内期刊的級别須與韓國National Research Foundation認可的刊物等同);
5. 往返國際旅費(經濟艙)
 6. 醫療保險
四、推薦條件
1. 被推薦者須為校本部A系列專任教師,入校工作滿2年。出國(境)6個月及以上者須返校工作滿2年。(截至申請日期)
2. 年齡不超過50歲,身體健康。
3. 具有博士學位。
4. 能用英語或韓語順利進行研究活動。
5. 已經在韓國進行研究活動或有意在韓國授課的學者不具備申請資格。
五、推薦程序
1. 各有關單位根據自身學科發展及師資隊伍建設的需要,推薦合适人選。
2. 單位被推薦者向所在單位提交以下申報材料:
1)個人簡曆
2)申請表(網上下載:http://www.kfas.or.kr
3)研究計劃(中英文各一份)
4)兩封推薦信
5)研究成果:兩本著作,或兩篇研究論文,或一本著作和一篇研究論文(著作和研究論文均需附有300字以内的英文摘要)
3. 各單位填寫《中山大教職員出國(境)項目推薦意見表》(可登陸人事處主頁-表格下載-師資科-教職工進修、培訓下載)。
4. 各單位于20141224前将上述第23條中規定的申報材料統一交至人事處師資科。
六、注意事項
1. 本項目派出人員訪問期滿須按時返校,學校不受理本項目派出人員的延期申請。
2. 有關本項目的更多信息,請登錄韓國财團網站http://www.kfas.or.kr,申請者可提前準備韓國财團要求提供的英文申報材料。
 
 
                                      中山大學人事處
                                      20141211
 
聯系人:張海娟,聯系電話:84111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