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8屆畢業生團員組織關系轉接工作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各團支部:

為貫徹落實省委和團中央關于共青團改革攻堅的工作部署,根據《團章》和《廣東共青團整治軟弱渙散基層組織三年行動“命脈工程”實施方案》(團粵發〔2018〕12 号)要求,以“智慧團建”為總牽引、總抓手和總閥門,從嚴從實加強基層團組織建設,全面規範團組織關系轉接工作。現将2018屆畢業生團員組織關系轉出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所有2018屆畢業生團員都需按要求辦理團組織關系轉出手續(包括28歲以下保留團籍的學生黨員)。各團支部于2018年7月2日前帶上團員證,統一在工作時間至學院學工辦110室辦理本團支部團員組織關系轉出的有關事宜。在辦理團組織關系轉出之前,須認真檢查是否有已交團費、團員證上是否已蓋注冊章。由學院團委統一在團員證上“組織關系接轉”頁填寫團員轉出組織關系時間,注明團費收繳情況,并加蓋二級單位團委(團總支)公章。

一、省内去向畢業生團組織關系轉出

省内團組織關系轉接(包括升學、就業、自由職業、暫緩就業等情況)隻需在智慧團建系統走線上流程,不需開具介紹信,請按照《廣東智慧團建系統團組織關系轉接規範性指引》(見附件1)要求進行操作。

注:升學的畢業生團組織關系需要暫時挂在原本學校下屬的支部,9月份新生入學後才能進行升學學生的團組織關系轉接。

二、省外去向畢業生團組織關系轉出

如果畢業生團組織關系轉往外省,需在智慧團建系統進行“組織關系轉接——轉至廣東省外”的操作,并由學院團委開具介紹信,并由接收單位出具回函,回函應于2018年9月30日前交給學院團委。

團員檔案裝入學生檔案一并寄出,團員證及團員組織關系介紹信交予畢業生團員本人攜帶。

三、補辦團員證流程

遺失團員證的團員需到校團委補辦團員證後方可辦理團組織關系轉出。請各團支部于2018年6月27日前統一收集整理好相關補辦申請信息後,提交申請表至學院團委,由學院團委協助統一辦理。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1、各團支部統一收集整理好申請補辦團員證的團員信息(包括學号、姓名、性别、民族、籍貫、出生年月、入團時間、入團地點和單位、團費交至時間等),填寫《申請補辦團員證團員信息統計表》(見附件3)并蓋章;

2、各團支部統一收齊補辦團員證團員的小一寸照片(請在背面注明姓名,學号) 、《申請補辦團員證團員信息統計表》一式兩份,以及5元/人的工本費,交校團委辦理。

聯系人:田同學   聯系電話:18022440123

四、暫緩就業畢業生團員組織關系管理

暫緩就業畢業生團員的組織關系請在智慧團建系統轉入中山大學“暫緩就業團支部(總支)”,暫緩期滿後(2年)應及時轉出。學院團委将嚴格按照團員的相關管理規定,做好對暫緩就業畢業生團員的培養教育和管理工作。暫緩就業期間應履行定期繳納團費、參加暫緩就業團支部開展的活動等有關團員的責任、義務。

 

附件1:《廣東智慧團建系統團組織關系轉接規範性指引》
附件2:申請補辦團員證團員信息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