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中山大學2018-2019學年"文明宿舍"創建與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學:
根據學校《關于開展中山大學2018-2019學年“文明宿舍”創建與評選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将通知内容轉附後。按照通知要求,我院所有非畢業班學生宿舍原則上需參加此次文明宿舍創建與評選活動。請各宿舍于5月15日之前向學院提出創建申請,填寫《中山大學文明宿舍創建申請表》(附件1),需同時提交紙質版和電子版材料,其中紙質版交至學院學工辦110室,電子版發至郵箱:SSAXGB1@163.com。6月21日前,宿舍向學院遞交參評材料,需同時提交紙質版和電子版材料,其中紙質版交至學院學工辦110室,電子版發至郵箱:SSAXGB1@163.com。
聯系人:韓雪敏;聯系電話:020-84110640
太阳集团1088vip學工辦
2019年5月6日
通知附後:
黨委學生工作部關于開展中山大學2018-2019學年"文明宿舍"創建與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直屬系、附屬醫院:
為優化宿舍環境,豐富校園文化生活,構建和諧文明校園,現決定繼續開展 “文明宿舍”創建與評選活動。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創建與評選對象
非畢業班學生宿舍
二、創建要求及創建期
(一)創建要求
1. 實施“先創建、後評選”原則。凡拟參加文明宿舍評選的宿舍需提前申請創建。
2. 各院(系)所有非畢業班學生宿舍原則上需參加文明宿舍創建。
(二)創建期
各宿舍請于5月15日之前向所在學院(系)提出創建申請,填寫《中山大學文明宿舍創建申請表》(附件1),從申請被院(系)接受之日起至6月14日止為文明宿舍的創建期。各院(系)請于5月20日前對創建班級進行審核并彙總,并将《2018-2019學年中山大學文明宿舍創建彙總表》(附件2)電子版以及加蓋公章的掃描版發送至學生工作管理處郵箱xsswglzx@mail.sysu.edu.cn(主題命名為“**院系+文明宿舍創建彙總表”)備案。文明宿舍創建活動請按照《中山大學文明宿舍評選指标體系(測評表)》(附件3)中所要求的内容開展。
三、評選條件及流程安排
(一)評選條件
1. 宿舍成員自覺維護憲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國家利益,堅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 宿舍成員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範,愛護學校榮譽,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模範遵守《中山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辦法(試行)》;
3. 宿舍凝聚力強,有良好的宿舍文化,宿舍整體氛圍和諧、健康、向上;
4. 宿舍學習氣氛濃厚,具有優良學風;
5. 宿舍成員積極參加體育鍛煉,本科生體質健康測試參測率達100%,合格率(達标率)達100%(不包含獲批準免測學生);
6. 宿舍制度健全,有宿舍公約,宿舍長認真負責,制度能貫徹落實;
7. 宿舍成員有良好的衛生習慣,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宿舍内和公共區域環境衛生,自行打掃宿舍内的衛生,自覺愛護宿舍周圍綠化地,共同創造文明、整潔、有序的住宿環境;
8. 宿舍成員安全意識強,積極參加安全教育活動,掌握一定的安全防範知識;
9. 宿舍成員按時作息,不幹擾和影響其他成員的休息和學習;
10. 宿舍成員愛護宿舍環境,愛護公物,妥善保管和使用宿舍設施。
11. 在評選年度内,宿舍成員受到學校紀律處分,或者有違反《中山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辦法(試行)》行為的學生宿舍,不得申報文明宿舍。
12. 凡申報材料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其評獎資格,并不得參加下一年度的申報。
(二)評選流程安排
1. 6月14日前,宿舍向物業管理部門遞交審核材料。
參評宿舍向各校區(園)物業管理部門遞交《中山大學文明宿舍評選申請表》(附件4),各校區(園)物業管理部門在《中山大學文明宿舍評選申請表》上對參評宿舍的遵守内務衛生、安全紀律等作出客觀的評價,并加蓋公章。
2. 6月21日前,宿舍向學院(系)遞交參評材料。
參評宿舍向學院(系)遞交《中山大學文明宿舍評選申請表》、《中山大學文明宿舍評選指标體系》、指标體系(測評表)附頁材料以及宿舍成員學習成績單、宿舍建設特色材料等相關證明材料。
3. 6月28日前,各學院(系)評選出文明宿舍并公示。
各學院(系)在《中山大學文明宿舍評選申請表》上簽署意見,按照文明宿舍候選名額不超過申請創建文明宿舍總數的10%原則推選出本學院(系)的文明宿舍,形成推薦名單,在學院(系)範圍内進行不少于3個工作日公示,填寫《2018-2019學年文明宿舍推薦情況彙總表》(附件5),将電子版發送至xsswglzx@mail.sysu.edu.cn(主題命名為“**院系+文明宿舍推薦材料”),紙質版加蓋公章與各宿舍參評材料一并交學生工作管理處學生管理辦公室(南校園253棟104室)備存。
4. 7月5日前,學校複審。
學生工作管理處對候選宿舍的材料進行複審,并對候選宿舍的内務衛生、安全紀律等情況進行抽查。
5. 7月10日前,結果公示。
學生工作管理處對評選結果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6. 7月20日前,發文表彰。
結果公示無異議的,學校發文公布評選結果并進行表彰。
四、其他相關要求
評選過程要實事求是、誠實守信,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嚴格按照通知要求,精心準備,認真組織,保證評選活動的順利進行。凡有營私舞弊、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其評獎資格,并由宿舍成員承擔相應後果。歡迎廣大師生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20-84112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