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評選 2019 年度教育部台灣、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中山大學台灣、港澳及華僑本科生獎學金的通知
各位同學:
根據《關于2019年度台灣、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辦〔2019〕538号)精神,現将2019年度教育部台灣、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中山大學台灣、港澳及華僑本科生獎學金評審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在校全日制台灣、港澳及華僑本科生。
二、獎項設置
教育部台灣、港澳及華僑本科生獎學金:特等獎:8000元/人;一等獎:6000元/人;二等獎:5000元/人;三等獎:4000元/人。
中山大學台灣、港澳及華僑本科生獎學金:2000元/人
三、名額分配
(一)根據教育部下達的獎學金名額及等級,我校可推薦台灣本科生獎學金候選人49名 (其中特等獎3名,一等10名,二等14名,三等22名);港澳及華僑本科生獎學金候選人276名(其中特等18名,一等49名,二等78名,三等131名)。
(二)中山大學台灣、港澳及華僑本科生獎學金按照滿足參評條件的全校台灣、港澳及華僑本科生人數确定獎學金名額。
(三)教育部和中山大學台灣、港澳及華僑本科生獎學金名額不具體分配到學院(系),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向學院(系)提出申請,由所在培養單位審核其資料,擇優推薦獲獎人選;
(四)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台灣學生獎學金實行差額評選,學校将組織專家評審确定最終推薦獲獎名單。
四、申請條件
港澳及華僑本科生獎學金申請參評條件:
(一)在校全日制香港、澳門、華僑本科學生;
(二)熱愛祖國,擁護“一國兩制”方針;
(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四)誠實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養;
(五)在校期間勤奮刻苦,2018-2019學年度綜合測評成績在滿足參評獎學金條件的港澳及華僑學生中排名前50%(包括50%)或入學考試成績優秀;
(六)滿足《中山大學本科生獎學金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
台灣本科生獎學金申請參評條件:
(一)在校全日制台灣本科學生;
(二)認同一個中國,擁護祖國統一;
(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四)誠實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養;
(五)在校期間勤奮刻苦,2018-2019學年度綜合測評成績在滿足參評獎學金條件的台灣學生中排名前50%(包括50%)或入學考試成績優秀;
(六)滿足《中山大學本科生獎學金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
五、評選程序
(一)學生提交參評材料
學生下載填寫紙質版《台灣、港澳及華僑獎學金申請表》(見附件),并登錄學工管理系統(xgxt.sysu.edu.cn/cas/login),在獎學金→獎學金申請→台灣、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的申請頁面填寫提交相關參評材料。
(二) 學院(系)評審與公示
學院(系)在學工管理系統(xgxt.sysu.edu.cn/cas/login)導入學生德育加分等信息,按照參評要求審核申請學生的相關材料和成,。院系确認初審推薦名單後須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請各學院(系)于12月20日前在學工管理系統内提交推薦獲獎的學生名單,并将學生個人親筆簽名的《台灣、港澳及華僑獎學金申請表》紙質版提交給黨委學生工作部。
(三)黨委學生工作部組織評審與公示
黨委學生工作部對院系上報信息進行審核,并組織校級評審與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四)黨委學生工作部上報評審結果
黨委學生工作部将通過公示的推薦獲獎學生名單報教育部港澳台辦複核審定。最後獲獎名單及獲獎等級以教育部發文為準。
六、材料提交要求
1.紙質版申請表(申請人親筆簽名);
2.在學工管理系統内完成學院(系)推薦人選報送;
3.華僑學生需提交由其戶籍所在地的縣級或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僑務部門核發的華僑身份證明書。
請各位同學在12月16日前完成材料申報,并将各項紙質材料送到南校園486-110室。
聯系人:袁老師 聯系方式:84113169 聯系郵箱:yuanch25@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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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