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我院2020年畢業生團員組織關系轉接和規範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位畢業班的同學:
根據《共青團中山大學委員會關于做好2020年畢業生團員組織關系轉接和規範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将該通知(通知附後)轉給各位畢業班的同學。請各班團支書督促各團支部團員在離校前完成畢業生團員組織關系轉接工作。
團組織關系轉接屬于畢業離校手續之一,辦理好離校手續方可領取相關畢業材料離校。如有特殊情況,無法在離校前辦理完成團組織關系轉接手續,請向學院團委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模闆附後,經批準後方可延期辦理團組織關系轉接手續,同時在智慧團建系統中将團組織關系轉接至“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太阳集团1088vip委員會直屬支部”,團組織ID15270605。如符合通知中一(四)要求的出國留學和出境學習的畢業生團員,團組織關系要繼續保留在本院團組織中的,請向學院團委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模闆附後,同時在智慧團建系統中将團組織關系轉接至“太阳集团1088vip出國留學(出境學習)團員團支部”,團組織ID15595107。
聯系人:韓老師
聯系方式:84110640
附件4 其他特殊情況組織關系延期轉出申請書-參考模版.docx
太阳集团1088vip團委
2020年6月1日
共青團中山大學委員會關于做好2020年畢業生團員組織關系轉接和規範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級單位團委(總支):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7.2”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團十八大和團十八屆二、三中全會精神,落實團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團的基層建設着力提升團的組織力的意見》有關求,全面加強基層團組織規範化建設,實現畢業生團員組織關系的精準轉接和規範管理,确保畢業生團員不脫離團的組織體系,現就2020年畢業生團員組織關系轉接和規範管理作出如下安排。
一、畢業生團員組織關系轉接規範
(一)已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團員,應将團組織關系轉接到工作單位團組織;工作單位尚未建立團組織的,應轉接到工作單位所在地村(社區)團組織;特殊情況下确實無法轉入村(社區)團支部的,可轉接到工作單位所在鄉鎮(街 道)設置的“流動團員團支部”。在國(境)外工作,工作(派遣)單位在境内無常設機構的,應轉接到本人戶籍所在地(家庭所在地)村(社區)團組織。
(二)離校前尚未落實就業去向的畢業生團員,應将團組織關系轉接到畢業生常住地鄉鎮(街道)的村(社區)團組織,特殊情況下确實無法轉往常住地團組織的,可轉接到生源地鄉鎮(街道)的村(社區)團組織。
(三)繼續升學的畢業生團員,原則上應在新學校(學習單位)開學後30個自然日内,将組織關系轉接到新學校(學習單位)的團組織。在轉入新學校(學習單位)前,可将團組織關系暫時保留在原就讀學校。
(四)出國留學和出境學習的畢業生團員,參照黨組織關系管理有關規定(組通字〔2015〕33号),團員的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就讀的學校團組織,保持黨團一緻。團員離校出國前,院系團組織應要求其提交保留組織關系的書面申請,說明在境外留學(學習)地點、時間期限、境内聯系人和聯系方式等情況,統一登記造冊備案并報學校團委。團員在國(境)外期間,應由院系團委編入“出國留學(出境學習)團員團支部”集中管理。團員組織關系保留在學校的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團組織應通過微信、電子郵件等手段,或通過學生在境内的聯系人等途徑,與團員保持定期聯系,做好團員教育、管理和監督工作,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不與團組織聯系、不交納團費的團員,按團章和團内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如團員在保留期限内歸來,團組織應要求其報告在國(境)外學習、生活以及政治表現等各方面的情況,做好恢複參加團組織生活的各項工作。
二、跨省跨系統轉接團組織關系安排
廣東在全國試點的“智慧團建”移動版已同全團“智慧團建”PC版完成系統對接,2020年起,團員應通過廣東“智慧團建”完成跨省跨系統的組織關系轉接工作。
(一)從廣東轉出到省外普通單位(非共青團廣東省委所轄團組織)的畢業生團員,即需将團組織關系轉到其它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中央和國家機關、中央金融單位、中央企業、全國鐵道系統、全國民航系統等(不含團組織關系在廣東的中央企業和單位)所轄團組織的團員,應參照前述轉接規範确認申請轉入的團組織,由團員本人在廣東“智慧團建”中發起組織關系轉接申請。經轉出團支部、轉出團支部上級團組織審核通過後,該申請将由省外團組織在其相應使用的“智慧團建”系統中審核,審核時間如超過10個自然日系統将自動退回。廣東團員申請轉至北京、福建所轄團組織的,應按當地要求完成團員報到。
(二)從廣東轉出到省外特殊單位(非共青團廣東省委所轄團組織)的畢業生團員,即需将團組織轉至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部隊所轄團組織,或保密涉密單位團組織的團員,應将組織關系轉至“臨時中轉團組織”(需先選擇“轉至廣東省内的團支部”(組織ID:15606145),之後再選擇“臨時中轉團組織”)并辦理線下轉接手續(如對方單位需開具組織關系介紹信)。申請轉入“臨時中轉團組織"的申請由團省委負責終審,轉出團支部和轉出團支部上級團委務必嚴格把關,嚴禁弄虛作假,嚴禁将不符合條件的團員轉接到“臨時中轉團組織"中。如果團員需同時辦理線下轉接手續的,院系團委應開具紙質版《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團員組織關系介紹信》(附件3),憑介紹信到接收單位團組織報到。院系團委應要求畢業生團員在新單位團組織報到後,在規定時間内将介紹信回執寄回,根據回執對轉出團員統一登記造冊備案。
(三)從省外轉入廣東(共青團廣東省委所轄團組織)的畢業生團員,應由其原使用的“智慧團建”系統發起組織關系轉至廣東的申請。轉接申請經轉出團組織審核通過,團員需在10個自然日内通過微信公衆号“廣東共青團”或“12355青年之聲”向申請轉入的廣東團組織完成團員報到(含完成組織審核通過)。全省各級團組織應及時審核省外團員轉入廣東的團員報到申請,超過10個自然日未審核,将導緻團員須在原系統重新發起組織關系轉接申請。
三、明确工作責任
(一)根據團内有關規定和“智慧團建”功能設置,團員必須交清當月及所有欠交團費後,方可啟動團組織關系轉接流程。轉出團支部和轉出團支部上級團委應及時審核團員的轉接申請,組織關系轉接流程進入“轉入團支部待審核”或“轉入團支部上級團委待審核”狀态後,轉出團組織要積極協助團員聯系督促轉入團支部及時審核轉接申請。轉入團支部未審核同意接收團員之前,由原團支部繼續履行團員教育、管理和監督貴任。因轉接流程跨月而産生的欠交團費由轉出團組織負責收繳。
(二)轉出團組織要認真核查團員的團籍資料、發展團員編号、工作單位和就業去向。根據團内有關規定,2017年起入團的團員必須填寫發展團員編号才予以承認團員身份,“智慧團建”系統将對未填寫發展團員編号的團員轉接予以限制。轉入團支部在審核已落實工作單位畢業生團員轉接申請時,如發現團員工作單位不在本地或就業去向不明,可以按照有關規定拒絕該轉接申請并說明具體原因。2020年5月下旬,廣東“智慧團建”将上線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匹配學習工作單位功能,發起組織關系轉接申請時可搜索填寫。
(三)省内轉接的團員,轉入團支部必須在30個自然日内(含30日)完成組織關系轉接的審核工作,超時“智慧團建”系統将默認為轉入團支部同意接收并自動審核通過;轉入團支部的上級團委必須在72個小時内完成接收審核,超時“智慧團建”系統将默認為上級團委同意接收該團員并自動審核通過;團員教育、管理和監督責任由轉入團支部及其上級團委承擔。跨省跨系統轉接的團員,團支部應在10個自然日内完成省外團員的團員報到審核工作。
(四)嚴禁推诿扯皮,嚴禁以非本單位正式編制職工、非本地區正式戶籍居民等原因拒絕接收畢業生團員。轉入團支部及其上級團委如無故退回團員的組織關系轉入申請,團員可在被退回的30個自然日内依托“智慧團建”系統發起申訴,由轉出和轉入方的共同直接上級組織仲裁。如上級仲裁通過團員申訴,則團員直接轉接到轉入支部;如申訴被駁回,則團員仍歸屬轉出團支部。審核團員轉出、轉入申請必須實事求是,轉出團組織尤其要把好團員去向關,轉入團組織要慎重使用退回功能,如遇較多團員申訴被查實,将嚴肅處理相關團組織負責人及其上級團組織。
(五)地方團委要及時梳理本級“流動團員團支部”的團員工作就業情況,及時做好“流動團支部”的團員轉入(社區)的或工作單位團組織二次轉接工作,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在清理規範後的“青年之家”建立常态化開展活動的“流動團員團支部”。鄉鎮(街道)及以上團(工)委要加強對本地團組織規範設置的督導,團組織的團員數大于100的,原則上應成團委,團支部人數最多不超50,應注重遴選近年轉到基層團組織表現積極的畢業生團員擔任兼職團幹。“智慧團建”系統年中将上線團員工作單位建團情況統計分析功能,地市、縣區團委要根據分析結果,重點推動團員集中的“兩新”組織建團。
四、工作要求
(一)核準畢業生團員底數。各二級單位團組織應于5月31日前在“智慧團建”系統中全面核對本單位畢業班團支部組織資料中“畢業年份”字段。團省委将按照6月1日統計數據,确認全省2020年應轉接畢業生團員數,該數據将作為畢業生團員轉接工作評價的底數指标。各二級單位團組織務必高度重視,按要求核實相關資料,嚴禁為逃避工作責任,随意修改團支部的“畢業年份”字段。
(二)抓好畢業生團員轉出源頭。“學社銜接”是确保學生團員進入社會不失聯的關鍵一環。學校團組織要把組織關系轉接納入畢業生離校整體的工作部署,加強統籌協調。高校專職團幹部和各二級單位團組織負責同志要切實承擔起主體責任,全面熟悉和掌握畢業生團員組織關系轉接和規範管理的各項政策,尤其要認真、嚴格、慎重審核畢業生團員的就業和升學具體詳細去向,加強與地方團組織之間的工作聯系和溝通協商,确保轉出工作高效推進。要嚴明團的組織紀律,強化畢業生團員的團員意識、團章意識教育,引導團員重視做好團組織關系轉接。6月20日前,原則上不得以未落實就業去向将團員組織關系轉出。
(三)妥善接收轉入團員。為方便畢業生團員及時有效聯系轉入團組織,各級團組織須于5月31日前完善“智慧團建”系統中“團組織聯系電話”“團組織電子郵箱”等聯系信息。
鑒于疫情影響,2020年整體工作時間節點适當延後,調整為:9月30日前,本單位畢業生團員組織關系轉接發起率不低于90%;10月31日前,本地本單位畢業生團員組織關系轉接完成率不低于95%;11月30日前實現應轉盡轉。
附件:1.畢業生團員組織關系轉接工作指引
2.“智慧團建”系統組織關系轉接操作指南
3.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員組織關系介紹信
聯系人:魏鵬娟
聯系電話:020-84113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