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7-2018學年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各位同學:

國家助學貸款是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重要内容,是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解決學費和住宿費的主要措施。為了做好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現對2017-2018學年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有關事宜做以下安排:

一、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辦理流程

(一)申請對象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并被我校錄取在校就讀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滿18周歲的學生申請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3.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4.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5.同一學年未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6.經辦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學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附件1,此表一式兩份,其中一份與其他材料一起裝訂,另一份單獨提交);

2.《國家助學貸款借款人資料确認書》(附件2)一份;

3.《國家助學貸款培訓問卷調查表》(附件3)一份;

4.學生本人身份證複印件(A4紙)一份;

5.學生父母身份證複印件(A4紙)一份;

6.學生家庭戶口本複印件一份;

7.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複印件(A4紙)一份;

8.中國銀行借記卡複印件(A4紙)一份;

9.《中山大學學生家庭經濟狀況調查表》(以下簡稱《調查表》,附件4)原件(正反面需印在一張紙)一份(如所在地方鄉、鎮、街道民政部門或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無法在調查表上加蓋公章的,本科新生可請原就讀高中在表上蓋章;其他年級的本科生可提供本人往年的《調查表》、受助情況證明;研究生可提供本科階段或往年《調查表》、受助情況證明);

10.其他證明材料: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如下崗證、失業證、低保證、殘疾證、父母離異證明、孤兒、受災等(材料所蓋章為鄉、鎮、街道民政部門或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單位方為有效,A4紙);

1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附件5)一份;

12.《中山大學國家助學貸款學生承諾書》(附件6)。

13.未滿18周歲的學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還須提供法定監護人同意申請貸款的書面證明。

     (三)辦理流程

      各單位應向學生廣泛宣傳國家助學貸款政策,鼓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受理流程如下:

1. 申請學生按要求将所有材料整理齊全,于915日前提交至太阳集团1088vip學生工作辦公室(即南校園486110室)的輔導員處,由院系檢查并裝訂每位申請學生的國家助學貸款材料;  2.11月召開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簽約儀式。

(四)注意事項

      1.申請學生提交的所有資料必須真實,若發現有弄虛作假,将取消借款學生的申請資格;

      2.所有的表格、文件資料都必須用黑色簽字筆或鋼筆填寫;

      3.所有上交材料應為A4紙大小,如不是A4紙大小的,請貼在A4紙上(新生填寫的《中山大學學生家庭經濟狀況調查表》不需粘貼在A4紙上);

      4.學生所提交材料的重要信息(姓名、身份證号碼、收入金額等)不能有任何修改、刮擦、塗劃和重筆;

      5.學生提交的材料均須使用原件或原件的複印件,不可使用傳真件。

      6.根據經辦銀行要求,申請貸款各環節的截止時間是明确的,請各學生注意工作時間安排。

 

二、研究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展期

    2017級研究生新生如果在其他高校就讀期間辦理了國家助學貸款且現在需要辦理展期的,請将展期材料提交至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

附件:

1.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

2.國家助學貸款借款人資料确認書

3.國家助學貸款培訓問卷調查表

4.中山大學本科學生家庭經濟狀況調查表

5.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6.中山大學國家助學貸款學生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