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評選2017屆優秀本科畢業生的通知
根據《黨委學生工作部關于評選2017屆優秀本科畢業生的通知》的要求,為表彰德、智、體全面發展和表現突出的畢業生,鼓勵他們努力學習,奉獻社會,為校争光,根據《中山大學本科學生獎勵管理規定》,決定在2017屆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生(含五年制)、“5+3”學制、八年制畢業生中評選優秀畢業生,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名額
中山大學2017屆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生、“5+3”學制及八年制畢業生中符合條件者均可參評,不限名額。
二、評選條件
(一)具有堅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維護國家利益和尊嚴;
(二)符合中山大學“德才兼備,領袖氣質,家國情懷”人才培養目标要求,積極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講誠信,守紀律,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校規校紀,在校期間未受任何紀律處分;
(三)學習勤奮、刻苦,成績優秀,五年制、“5+3”學制和八年制學生在校期間曾連續四年獲得校優秀學生獎學金并至少有三次二等獎及以上;四年制學生曾連續三年獲得校優秀學生獎學金并至少有兩次二等獎及以上;
(四)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或畢業實習成績優秀,同時具有畢業論文(畢業設計)和畢業實習成績的,以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成績為準;
(五)堅持體育鍛煉,身體健康,參加大學生體質健康标準測試成績合格(獲批準免測學生除外)。
其中,港澳台僑學生、國際留學生在第(三)、(四)項中按照以下條件評選:
港澳台僑學生:
學習勤奮、刻苦,成績優秀,五年制、“5+3”學制和八年制學生在校期間曾連續四年獲得校港澳台僑優秀學生獎學金或教育部台灣、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或校級及以上捐贈獎學金;四年制學生曾連續三年獲得校港澳台僑優秀學生獎學金或教育部台灣、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或校級及以上捐贈獎學金;
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或畢業實習成績良好,同時具有畢業論文(畢業設計)和畢業實習成績的,以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成績為準。
國際留學生:
學習勤奮、刻苦,成績優秀,原則上學習時間三年及以下的本科畢業生在校期間曾兩次獲得獎學金(學院級及以上);學習時間三年以上的本科畢業生在校期間曾三次獲得獎學金(學院級及以上);
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或畢業實習成績良好,同時具有畢業論文(畢業設計)和畢業實習成績的,以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成績為準。
三、評選程序
(1)6月1日—6月7日,學生在“優秀畢業生評選系統(http://ecampus.sysu.edu.cn/appr/user/loginPage.htm,在學生處網站首頁下方有鍊接)中進行申請,如實填寫、提交相關材料;
(2)6月1日—6月8日,學院(系)在“優秀畢業生評選系統”上審核學生的申請材料;将初評結果在學院(系)網站進行公示
(3)6月1日—6月12日,學生處複審;
(4)6月下旬前,學生處對評選結果進行公示;
(5)6月下旬前,公示結果無異議的,學校發文公布評選結果。
四、獎勵辦法
學校将授予獲獎學生榮譽稱号,并頒發證書。
五、其他
評選過程要實事求是、誠實守信,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進行,确保評選質量。依照《中山大學在學生中開展誠信教育工作實施意見》中的相關要求,凡有營私舞弊、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其評獎資格,并由本人承擔一切後果。歡迎廣大師生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20-8411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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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