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學生處關于做好中山大學2017年畢業生 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
各位2017屆同學: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2017年部省屬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領指南的通知》(粵人社函〔2017〕510号)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現将我校2017年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補貼對象和發放原則
補貼對象為我校畢業年度(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有就業願望并積極求職創業的城鄉困難家庭(指持有城鄉低保證、五保供養證、特困職工證、扶貧卡和零就業家庭證明等的家庭)畢業生、殘疾畢業生、已獲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補貼發放堅持自願申請、公平公正、屬地管理、學校把關、專款專用的原則。
二、補貼标準
按1500元/人标準一次性發放。
三、申請程序
符合申請條件的我校學生于3月20日中午12點前将申請材料紙質版提交至院樓110室,電子版發送至849289566@qq.com。
(一)個人申請。申請材料包括:
1.紙質材料(請用夾子按以下順序夾好)
(1)《廣東省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附件1)(必須貼有一寸免冠照片);
(2)所需的相關證件(證明)和身份證等原件(由所在培養單位查驗後當場返還)及複印件;
(備注:城鄉低保證、五保供養證、特困職工證、扶貧卡和零就業家庭證明,這五種證件均要求有明确的有效日期,且有效日期的截止時間需要在2017年5月30日以後。例如:證件上需注明該證件有效期為2015年6月1日—2017年6月1日。如果證件上無有效期,需到發證單位開具有效期證明。如果證件上無有效期且沒有另附該證件的有效期證明,則該證件無效。)
(3)國家助學貸款合同複印件;
(4)畢業生本人銀行賬戶複印件(需提供校園卡綁定的銀行卡)。
2.電子版材料
《廣東省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附件1);
(二)學生處審核
(三)學生處公示
相關名單在學生處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四)上報審核。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對高校補貼發放情況進行複核。
(五)補貼發放。學校将于在5月31日前将補貼發放到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通過畢業生的個人銀行賬戶。
四、其它說明
申請補貼的畢業生所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凡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騙取、套取補貼資金的,将責令退回補貼并将不良記錄記入其本人學籍檔案,并上報相關部門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附件:
學生處
2017年3月8日
學生處聯系人:劉豔玲
聯系電話:020-84112722
學院本科生聯系人:韓雪敏
聯系電話:020-84110640
學院研究生聯系人:黎玉河
聯系電話:020-84110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