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6學年助學金(第二批)評選工作的通知
2016級各班級:
為做好我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現開展2016學年第二批助學金評選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經學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參評條件
參評學生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3.勤奮學習,誠實守信,勤儉節約。
學生在申請助學金過程中如有不誠信行為,視情況将取消參評資格、收回獲得的助學金。
三、工作程序
(一)評選原則
各班級應根據學校資助項目(見附件1),接受本班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助學申請。
(二)評選流程
1.學生申請
申請助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須提交助學金書面申請,并按相關評選要求填報申請資料(附件2、附件3)。
2.班級評議
各班級評審小組對申報各項助學金的候選人進行評議。
3.院系審議及公示
院系對各助學金項目的初評結果進行審議,并以适當方式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4.學生處複核。
院系将本單位初評結果報送學生處複核。
5.學生資助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及公示
學生資助基金管理委員會對各院系提交的、經學生處複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各資助項目初評結進行審議。學校對評選結果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6.公布評選結果
經公示無異議後,學校發文公布評選結果。
四、提交材料
(一)需要填報的材料
申報助學金須按附件要求提交個人紙質版申請材料,院系彙總各資助項目後填寫《中山大學2016學年助學金評選彙總表》(附件4),如捐贈項目有相應指定的彙總表,院系需一并填寫。
(二)材料提交方式
請在11月14日(周一)上午12點前将紙質版材料提交至學工辦110室将彙總表電子版發送至郵箱1409718162,郵件主題請注明“**班級2016學年助學金評選彙總表(第二批次)”。@qq.com
附件:
太阳集团1088vip學工辦
2016年11月11日
(聯系人:韓老師;聯系電話:020-84110640)
-
文章錄入者:hxm
-
文章編輯:hx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