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6學年助學金(第二批)評選工作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2016級各班級

      為做好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現開展2016學年第二批助學金評選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經學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參評條件

      參評學生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3.勤奮學習,誠實守信,勤儉節約。

      學生在申請助學金過程中如有不誠信行為,視情況将取消參評資格、收回獲得的助學金。

三、工作程序

(一)評選原則

      各班級應根據學校資助項目(見附件1),接受本班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助學申請

(二)評選流程

    1.學生申請

      申請助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須提交助學金書面申請,并按相關評選要求填報申請資料(附件2、附件3)。

    2.班級評議

     各班級評審小組對申報各項助學金的候選人進行評議。

    3.院系審議及公示

      院系對各助學金項目的初評結果進行審議,并以适當方式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4.學生處複核。

      院系将本單位初評結果報送學生處複核。

    5.學生資助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及公示

      學生資助基金管理委員會對各院系提交的、經學生處複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各資助項目初評結進行審議。學校對評選結果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6.公布評選結果

      經公示無異議後,學校發文公布評選結果。

四、提交材料

(一)需要填報的材料

      申報助學金須按附件要求提交個人紙質版申請材料,院系彙總各資助項目後填寫《中山大學2016學年助學金評選彙總表》(附件4),如捐贈項目有相應指定的彙總表,院系需一并填寫。

(二)材料提交方式

      請在11月14日(周上午12點前将紙質版材料提交至學工辦110室将彙總表電子版發送至郵箱1409718162,郵件主題請注明“**班級2016學年助學金評選彙總表(第二批次)”。@qq.com

 

附件:

 

 

太阳集团1088vip學工辦

2016年11月11日

 (聯系人:韓老師;聯系電話:020-8411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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