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人事處關于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計算機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14-03-18
人事〔2014〕22号
中山大學人事處關于完善專業技術職務
計算機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校機關各部、處、室,各學院、直屬系,各直屬單位,各附屬醫院(單位),後勤集團,産業集團,各有關科研機構: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要求,經學校研究,現就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計算機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聘各系列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均應按規定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并取得合格成績。
1.評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須參加4個及以上模塊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且取得合格證書;
2.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須參加5個及以上模塊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且取得合格證書。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免試:
1.獲得博士學位;
2.獲得計算機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曆;
3.參加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取得二級以上合格證書;
4.參加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取得程序員以上證書;
5.從事計算機理論和操作課程的教學工作(以教務處、醫教處和研究生院備案的課程為準);
6.參加學校教育技術培訓中心舉辦的教育技術培訓考試取得合格證書,并在有效期内;
7.申請初次認定的專業技術職務人員;
8.年齡在45歲及以上;
9.已取得校内專業技術職務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書,并在有效期内。
三、申報會計、經濟、統計、審計、翻譯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及附屬學校中學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需按規定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
四、申請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轉系列人員須提供有效的計算機合格成績。
五、從2015年起,學校不再組織校内專業技術職務計算機考試,原校内專業技術職務計算機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為5年。
特此通知。
中山大學人事處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