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處 研究生院關于做好2014年度“香江學者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14-02-26
人事〔2014〕14号
人事處 研究生院關于做好2014年度“香江學者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有效結合内地與香港的人才資源和研究資源優勢,共同促進國家科技和社會經濟發展,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與香港學者協會共同實施聯合培養博士後研究人員計劃,簡稱“香江學者計劃”。現根據全國博管辦《關于開展2014年度“香江學者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博管辦〔2014〕2号),就做好我校2014年度“香江學者計劃”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學者計劃”主要内容
“香江學者計劃”每年選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學,在港方合作導師的指導下,以港方大學合約研究人員的身份開展博士後研究,為期兩年。2014年度拟選派55人,資助經費為每年15萬元人民币和15萬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開支、住房補助、科研補助、在港醫療保險及往返旅費。
“香江學者計劃”人員視為内地派出單位的博士後研究人員,需在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登記備案。
二、申報條件
申請人為博士後科研流動站、2010年綜合評估為優秀的博士後科研工作站設站單位的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拟進站的2014年應屆博士畢業生或教學、科研人員,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新近畢業(一般三年以内)且年齡不超過35周歲。
(二)獲得博士學位(或通過校級博士學位答辯),身體健康。
(三)具備良好的英語能力。
(四)擁有下列學術或科研經曆之一:
1.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等;
2.作為主要研究人員參加“863”、“973”、國家知識創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項目;
3.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或學術榮譽稱号以及全國百篇優秀博士論文獲得者;
4.單位的學術技術帶頭人或後備人才的重點培養對象。
(五)專業領域:基礎研究、生物醫學、信息技術、農業、新能源、新材料、先進制造、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等。
(六)應屆博士畢業生或教學、科研人員通過拟進站的博士後設站單位申報港方提供的項目時,申報單位一般應在該項目所屬一級學科已設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
(七)在站博士後人員須經所在申報單位和合作導師同意;在職人員(含定向委培博士畢業生)還須征得其人事關系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
三、申報名額
全校推薦10名應屆畢業生;各院系推薦1-3名在職教師、博士後。
四、申報程序
(一)崗位需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崗位需求和招聘職位詳見中國博士後網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每人限報一個崗位。(2014年申請項目目錄詳見:
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UserFile/Attachment/8e06859c-f44d-4c3f-85fa-9e9e235f0a46.xls)
(二)遞交申報材料
申請人按照申報項目信息向所在院系遞交申報材料。
1.申請人材料
申請人于2月25日—3月10日期間登錄中國博士後網,進入“香江學者計劃/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項目”申報評審系統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香江學者計劃”申報表》(電子版)及主要證明材料(掃描件)。
申請人向所在院系提交《“香江學者計劃”申報表》及主要證明材料複印件合訂本一式3份(A4幅面,左側裝訂,加封面、目錄)。
主要證明材料包括:科研學術獎勵或專利證書、重要的學術稱号或榮譽稱号證書、學術專著的版權頁或重要學術論文等。
申報材料要簡明扼要,介紹性文字要真實、準确、重點突出。獲獎成果需注明頒獎單位和獲獎時間、等級、位次(用“位次/人數”表示);著作、論文需注明出版社、發表刊物名稱,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2.申請單位材料
(1)《“香江學者計劃”單位人選推薦表》,每位申請人一份,隻需填寫第一欄申請人基本情況部分。
(2)《“香江學者計劃”單位推薦人選彙總表》,每個單位一份。《彙總表》須發電子版至博管辦郵箱(postdoct@mail.sysu.edu.cn)。
(三)審核申報材料
各院系應認真審核材料,推薦申報。
(四)确定人選
學校組織專家對申請人進行遴選,确定我校推薦名單報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按照候選人數和入選人數不少于2∶1的比例确定候選人并提供給港方。港方對候選人進行再次遴選,最終确定資助人選,并由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通知“計劃”赴港人員所在單位及本人。
各單位務必于3月10日前将申報材料交到人事處博管辦。
附件:1.“香江學者計劃”申報表
2.“香江學者計劃”單位人選推薦表
3.“香江學者計劃”推薦人選彙總表

人事處 研究生院
2014年2月19日
(聯系人:王靜 黃偉娥 聯系電話:84113352 84111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