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太阳集团1088vip2024年度畢業生團組織關系轉接工作的通知

發布人:朱明明

 

各畢業生團員: 

     根據《共青團中山大學委員會關于做好 2024年度畢業生團員組織關系轉接工作的通知》要求,現開展畢業生團組織關系轉接工作。團組織關系轉接屬于畢業離校手續之一,辦理好離校手續方可領取相關畢業材料離校請各團支書督促各團支部團員在離校前完成畢業生團員組織關系轉接工作。現将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對象

2024年畢業的團員。

二、辦理時間

    即日起至2024624日。

三、轉接原則

(一)已落實工作單位(含自主創業)的畢業生團員

 由團員個人發起轉接申請,将團組織關系轉至工作單位團組織。

1. 工作單位尚未建立團組織的,應轉接到單位所在地村(社區)團組織;

2. 特殊情況下确實無法轉入村(社區)團支部的,可轉接到工作單位所在鄉鎮(街道)設置的流動團員團支部

3. 在國(境)外工作,工作(派遣)單位在境内無常設機構的,應轉接到本人戶籍所在地(家庭所在地)村(社區)團組織。

(二)離校時未落實就業去向的畢業生團員

團組織關系應轉接至畢業後實際居住地鄉鎮(街道)的村(社區)團組織。特殊情況下确實無法轉往實際居住地團組織的,可轉接到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的村(社區)團組織。

(三)繼續升學的畢業生團員

團組織關系應轉接到新學校(學習單位)的團組織,最晚應在新學校(學習單位)開學後30個自然日内完成。在轉入新學校(學習單位)前,可将團組織關系暫時保留在原支部。

(四)出國留學和出境學習的畢業生團員

團員離校出國前,如需将團組織關系保留在學校,需提交保留組織關系的書面申請(附件4),說明在境外留學地點、時間期限、境内聯系人和聯系方式等情況,由學校團委審批後,将組織關系統一轉入太阳集团1088vip出國留學(出境學習)團員團支部,團組織ID15595107

出國留學團員組織關系保留在學校的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團員應通過微信、電子郵件等手段,定期與學院團委保持聯系,配合做好團員教育(含每期青年大學習)、管理和監督工作。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不與團組織聯系、不交納團費的團員,或出國(境)超過5年仍未返回的團員,按團章和團内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如團員在保留期限内歸來,團員應報告在國(境)外學習、生活以及政治表現等各方面的情況,做好恢複參加團組織生活的各項工作。

(五)延遲畢業的學生團員(2024.6未畢業同學)

本科生将團組織關系轉入下一年級同專業支部;研究生原則上保留在原支部,如有特别調整,以學院團委具體通知為準。

四、團員須知

1.團員本人應根據畢業後去向,及時在廣東智慧團建系統更新基本信息;

2.交清所有欠交團費、完成年度團籍注冊後,在通過廣東智慧團建系統發起轉接申請;

3.主動配合團組織開展組織關系轉接工作,及時聯系轉入方團組織,溝通轉接事宜,辦理線下組織關系轉接和檔案轉遞手續,防止檔案遺失;

4.轉接後按照團章規定履行團員義務、參加團的組織生活和活動。

五、轉出指引

() 團員線上轉接流程

團員通過廣東智慧團建系統發起組織關系轉接申請。發起申請後,經過轉出團支部審核轉出團支部上級審核轉入團支部審核轉入團支部上級審核共4步流程全部通過後,方可完成轉接。

() 常住地、工作所在地、戶籍地的區分

1. 轉入常住地的情況

團員無工作單位時,為便于團員參與組織生活,應按照就近原則,将組織關系轉入近期内經常性活動的地點,即常住地;團員如經常居住在戶籍地,則戶籍地為團員常住地;

2. 轉入工作所在地的情況

團員已明确就業方向時,若工作單位未建團組織,則轉入工作單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村(社區);

3. 轉入戶籍地的情況

團員長期出國、出境工作,或在外流動期間無常住地,方可申請将組織關系轉入戶籍地。

() 跨系統轉接問題

1.申請轉至網上共青團·智慧團建系統的,經轉出團支部、轉出團支部上級團組織審核通過後,該申請将由省外團組織在其相應使用的網上共青團·智慧團建系統中審核;申請轉至北京、福建所轄團組織的,應按當地要求完成團員報到;

2.團員轉出到廣東省系統外:轉出方團組織需統一開具紙質版《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團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可有效提高轉接成功率。需開具團組織關系介紹信的,請于2024620日前填寫附件5,由支部彙總上報。

 

附件:

1.廣東省畢業生團員組織關系轉接工作指引(2024年)

2.團員組織關系轉接指引圖

3.流動團員管理服務告知書(參考模闆)

4.出國留學人員組織關系保留申請書(參考模版)

5.團支部組織關系介紹信登記表

太阳集团1088vip團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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