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人院關于評選2017-2018學年度廣東省優秀學生(研究生階段)的通知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評選表彰2017-2018學年度廣東省優秀學生(研究生階段)的通知》(粵教研函[2018]3号)及我校《關于評選表彰2017-2018學年度廣東省優秀學生(研究生階段)的通知》(研院〔2018〕68号)精神,我院在5月中旬開展廣東省優秀學生(研究生階段)評選工作,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及名額
正常學制内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以畢業年級研究生為主。
已獲廣東省優秀學生稱号的研究生,在同一學習階段不得重複參評。
我院的推薦名額為1人(學校将進行差額評審,最終以學校評審結果為準)。
二、評選條件
(一)政治思想過硬,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學術道德合格,誠實守信,無學術不端行為。
(三)勤奮學習,積極上進,成績優秀,各科平均分數不低于80分,單科成績不低于70分。碩士研究生計算平均分數的課程為8門(學位課程5-6門,選修課程2-3門),博士研究生計算平均分數的課程為5門。
(四)具有較強的科研創新能力或實踐創新能力或藝術創作、表演、競技能力,在學期間在本專業領域内取得認可度較高的科研或實踐或藝術創作、表演、競技等成績。
1.對非術科類的學術學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攻讀博士學位期間(不含攻讀碩士學位期間)應在本專業核心刊物上公開發表論文3篇以上;碩士研究生在攻讀碩士學位期間應在本專業核心刊物上公開發表論文1篇以上。發表論文均指以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或本人為第二作者,其導師為第一作者)。全國中文核心期刊目錄參考最新版的北京大學圖書館《中文核心期刊目錄》和南京大學“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來源期刊及其擴展版來源期刊。
2.對于術科類的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若其發表的學術論文未能達到上述要求,可以省級以上獎勵代替,即在攻讀碩士學位期間獲得省級以上獎勵(包括創作、表演、競技等方面)1項以上。
3.對于專業學位研究生,應在實踐創新上有所建樹,獲得發明專利、經行(企)業認可的技術創新或科研成果轉化、獲采納的咨詢報告等應用性成果。
四、材料報送時間及要求
請有意向參與本次評選的各研究生向學院報送以下材料:
1.廣東省優秀學生(研究生階段)初選彙總表(附件2),廣東省優秀學生(研究生階段)推薦表(附件3)。
請将以上兩份文件電子版于2018年5月13日(本周日)中午12點前發送至SSAXGB@163.com。
2.廣東省優秀學生(研究生階段)推薦表(附件3)紙質版,其中首頁單位名稱填寫“中山大學”,指導老師意見一欄不能為空,并需導師簽名。
請将紙質版文件于2018年5月14日(下周一)中午12點前送至486棟110室,逾期不予受理。
3. 候選人的科研成果、實踐創新成果、藝術創作成果以及所獲獎勵的佐證材料。學術論文的佐證材料應包括期刊封面、目錄和論文首頁。佐證材料可提交原件或複印件(提交後不予退回)。複印件統一用A4或A3紙複印(用A3複印的須将文字面向外對折成A4規格裝訂),并加蓋單位公章,佐證材料需與推薦表(附件3)裝訂在一起,每位候選人獨立1份。
4. 申請人務必按要求提交材料,因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而導緻對評選結果的影響,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附件:
1.關于評選表彰2017-2018學年度廣東省優秀學生(研究生階段)的通知
2.廣東省優秀學生(研究生階段)初選彙總表
3.廣東省優秀學生(研究生階段)推薦表
附件1.關于評選表彰2017-2018學年度廣東省優秀學生(研究生階段)的通知.doc
附件2.2017-2018學年度廣東省優秀學生(研究生階段)初選彙總表.xlsx
(聯系人:黎老師 聯系電話:84110690)
社人院學工辦
2018年5月11日